- 项目名称: 安乡县第二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安乡县境内
- 规模: 新建处理絮凝沉淀清水池、砂滤池、炭滤池、污泥脱水车间、臭氧制备间、氧气站以及加压泵站一座
- 范围: 主要包括安乡县第二水厂提质改造工程的设计、 采购、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负责缺陷责任期修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08
项目详情
安乡县第二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乡县第二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
2024
】
15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乡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乡县第二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处理絮凝沉淀清水池、砂滤池、炭滤池、污泥脱水车间、臭氧制备间、氧气站以及加压泵站一座。同时配套取水泵房、中间提升泵站、加药间、送水泵房及配电间、臭氧接触池、格栅预臭氧配水池设备扩容以及完成配套管网设施建设。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7 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 4 0
日历天)计划完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2.5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安乡县第二水厂提质改造工程的设计、 采购、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负责缺陷责任期修复。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代理编号:
ZPZB-2024-215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
财务要求: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
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上为准。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同时兼任本项目
“施工项目负责人”)。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
[2020]208
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 备施工项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
号文规定的 最低配备标准。
2.
本项目人员配备标准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1
人,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 目中任职,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养老保险证 明。
(
注: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 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 项目中任职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2024
年
10
月
8
日
17
时
00
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
止
,登录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yw.changde.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9:30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jyyw.changde.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6- 4322157
。
8.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