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湖南省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 项目地址: 岳阳市
  • 规模: 堤防加高培厚45.400公里;护坡总堤长87.560公里;护脚总堤长39.392公里;边坡及软基处理28.950公里;堤身防渗处理129.417公里;堤基防渗处理243.645公里;堤顶路面287.486公里;改造上堤坡道250处;穿堤建筑物处理185座;白蚁治理472.378公里 ; 坝高70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水工隧洞洞径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或长度1000米、堤防级别2级的
  • 范围: 堤防加高培厚25.262公里;堤防护坡26.658公里;堤防护脚8.932公里;堤身防渗95.479公里;堤基防51.789公里;穿堤建筑物处理22座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保险服务; 2.2建设地点:岳阳市(湘阴县、华容县)、常德市(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安乡县)、益阳市(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 2.3项目基本情况:本合同工程由“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两个单项工程范围均分布在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5个重点垸,两个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影响,同时实施,分别进行合同管理及工程验收

项目详情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 (项目名称) 2310-000000-04-01-99662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或湖南省水利厅赋码) 已由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计划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湖南省洞庭湖区近期治理二期工程规划的批复》 发改农经【2025】1162号、计农经【1995】1432号 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 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填入资金来 源渠道)。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名 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 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 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 岳阳市(湘阴县、华容县)、常德市(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安乡县)、益阳市(沅江市、大通湖区、南县)

2.3项目基本情况: 本合同工程由“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和“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两个单项工程组成,两个单项工程范围均分布在安保、沅南、大通湖、育乐、湘滨南湖5个重点垸,两个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影响,同时实施,分别进行合同管理及工程验收。

5个重点垸一线堤防总长563公里,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堤防加高培厚45.400公里;护坡总堤长87.560公里;护脚总堤长39.392公里;边坡及软基处理28.950公里;堤身防渗处理129.417公里;堤基防渗处理243.645公里;堤顶路面287.486公里;改造上堤坡道250处;穿堤建筑物处理185座;白蚁治理472.378公里。工程永久征收土地1938.04亩,临时征用土地3224.96亩,需搬迁34户113人,拆迁房屋面积11245.25平方米。不涉及生态公益林,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涉及文物古迹9处。工程施工总工期为54个月。

二期治理未完工程(安保等5垸)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25.262公里;堤防护坡26.658公里;堤防护脚8.932公里;堤身防渗95.479公里;堤基防51.789公里;穿堤建筑物处理22座。

本工程总投资约68.01亿元,其中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二期工程57.76亿元,湖南省洞庭湖区重点垸原二期治理未完工程10.25亿元(最终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概算为准)。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服务期要求: 200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争创湖南省优质工程奖;

(2)实现质量责任事故“零”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或领先水平,工程实现达标投产,确保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2.7其他: /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设计管理: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管理及咨询,施工图审查及变更审查咨询;

(2)工程监理:施工图阶段地质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临时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监理、临时用地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

(3)竣工验收咨询:竣工图设计监督及咨询,协助委托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4)创新创优咨询:编制创新技术应用和评优创奖等策划方案,并监督相关单位实施;

(5)造价咨询:全部项目投资、变更等。

详见委托人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4.1.1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设计管理:(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

工程监理: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水土保持监理: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1.2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4.2.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

4.2.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

4.2.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2.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2.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2.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 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 章。

4.2.7联合体的其他要求:

(1) 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管理、造价咨询、创新创优咨询、竣工验收咨询工作;并派驻项目负责人、勘察和设计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

(2) 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不超过3家;

(3) 单个重点垸的工程监理工作只能由一家监理单位承担;

(4) 承担本合同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不超过1家。

(5) 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所有监理单位应同时具备 工程监理资质要求。

4.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10年内完成 过以下业绩:

设计管理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10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0亿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限防洪、治涝、水库、发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核准、核备文件为准)。

工程监理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的任一监理单位):近10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限防洪、治涝、水库、发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造价咨询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10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亿元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限防洪、治涝、水库、发电工程)造价(咨询、投资估算、概算、预算)业绩(以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批复、核准、核备文件为准)。

注:

(1)类似业绩关键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主 体库中自行录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 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 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 ), 否则不予认定。 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 不提供,但需予以说 明)、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 (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 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 时包 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 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3)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 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 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招标项目)。

4.5其他: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 公告内容 ,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 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 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 证书专 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 同)为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 ,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 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 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 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 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 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 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湖南省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路电院街23号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0731-88970313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四楼

联系人:王维宇(项目负责人)、鞠桔、王文青、唐民力(项目组成员)

电话 0731-85507300转4101、18008415258

传真:0731-85507300

电子邮件:23970212@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

电话: 0731-8548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