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设计

常德市发布时间:2024-02-06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设计
  • 项目地址:
  • 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田间道路、水利设施、农田配套、农田防护、科技措施等,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两个片区,一片区(金罗镇、火连坡镇)约
  • 范围: 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后续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9

项目详情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二四年新增)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二四年新增)设计 已由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常农招【 202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澧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专项债及省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澧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新增)设计。

建设地点: 澧县境内

建设规模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田间道路、水利设施、农田配套、农田防护、科技措施等,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两个片区,一片区(金罗镇、火连坡镇)约 1.5万亩,二片区(甘溪滩镇、码头铺镇、如东镇)约1.6万亩。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及后续服务 (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评审、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设计等),项目负责人需参与施工的后期服务,施工过程中要有常驻人员, 从投标准备开始至项目结束,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变更。

服务期限 :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评审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和施工图纸)。

质量要求: 须经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金罗镇、火连坡镇片区约 53万元;

第二标段: 甘溪滩镇、码头铺镇、如东镇片区约 67万元;

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针对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对本项目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其投标文件应按所投标段单独编制,最终设计费用以财政评审的金额为准)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详细了解勘察设计要求,自行踏勘现场,因设计人疏忽、不认真等原因导致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农林行业 (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3.1.3 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要求

3.1.4 信誉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约介入诉讼,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农业或水利水电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以往业绩合同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纳税凭证复印件 )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投标截止时间前 ) 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缴费凭证复印件 )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被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供应商,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上述对象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被司法、纪检、监察 机关等机构查实在获取本项目中标资格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02 07 (北京时间,下同)起 2024 02 19 17 时止 登录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2 29 09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6-787283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澧县农业农村局

址: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永兴寺路 28

联系人:施鹏

话: 1771166732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武陵区和瑞国际 26 2618-2623

项目负责人:陈章军

项目组其他成员:易云云、黄瑶

话: 0736-7711699 1550736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