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金竹路、紫霞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部分)勘察、设计
- 项目名称: 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金竹路紫霞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部分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冷水滩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9
项目详情
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金竹路、紫霞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部分)
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服务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金竹路、紫霞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部分)
勘察、设计
已由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
(2025)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永州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金竹路、紫霞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部分)勘察、设计
。
2.
2
项目的建设地点:冷水滩区
2.
3
建设规模
:紫霞路、金竹路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站南北两侧,均东西走向穿越既有铁路和在建邵永铁路。
1)紫霞路位于永州站北侧,现状铁路东侧为双向4车道,路面宽度32米,下穿铁路段既有为1孔16m框架桥(铁路西侧路面宽度16米,双向2车道),在既有框架桥北侧新增 1 孔16m框架桥,形成2孔16m框架桥,两洞双向六车道。2)现状金竹路与南北向潇湘大道相交,形成“丁”字路口,路面为四幅路,下穿铁路段新建2孔16m框架桥,两洞双向六车道。
2.
4
服务期限:
75
日,其中:
方案设计:
中标后
3
0日内完成(取得方案批复);
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通过后
45
日内完成,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批复;
后续服务:
勘察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2.
5
项目投资估算:
建安费约
12720
万元。
2.
6
招标范围:
(1)勘察阶段:
紫霞路、金竹路两条道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通道部分初勘,预计紫霞路钻孔
10孔-350米,金竹路钻孔15孔-525米,合计25孔-875米(工程量暂估,最终按实结算)。
勘察范围为本项目区域内的
下穿铁路框架涵范围内工
程等,需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
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
设计阶段:
紫霞路、金竹路两条道路下穿铁路通道改造涉铁通道部分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和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工程设计甲
(Ⅱ)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
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资格: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一年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 且在有效期的;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串通投标或串标围标、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采购 合同等不良行为记录的;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在招标人所属行业 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招标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近三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 1095 天内,近一年是指招标公告发布 日起前365天内。如在发布公告后查出存在行贿行为或列入行业黑名单,同样影响中标资格或者后续合同的履行。
3.5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投标截止日期前
1095天)
不少于
1 个
☑
已完成
☑
正在实施
□
新承接
的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6360
万元的
涉铁
工程(公路或
市政
道路工程
与
铁路交叉)设计业绩。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 (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3.6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设计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专业)
,不得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
3.7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
应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
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9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2)联合体应分别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且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同时满足3.2.1条资质要求。
(
3)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
若组成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方不能满足以上条件要求,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
4.0其他要求: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北京时间,下同)起
,
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http://ggzy.yzcity.gov.cn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II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
受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8368577
。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永州市
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永州市城发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
|
|
地
址:
|
零陵区虎啸东路
1号
|
地
址: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168号
|
|
联系人:
|
龚博
|
项目负责人:
|
唐财源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唐宏宇
|
||
|
电
话:
|
15116396426
|
电
话:
|
15386308076
|
|
电子邮件:
|
190561114@qq.com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