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阳明公馆梅园建设施工检测项目一期二期
- 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其中建筑节能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须提供证书相关附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4-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4-15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阳明公馆梅园建设
施工检测项目(
一期、二期
)
已由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备案文件
2020-63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
常德阳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工程施工检测项目(
一期、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GDHCCD[2021]024
;
2.2 项目概况:
该项目
总建筑面积
10037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9032平方米;商业面积262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287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58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4528平方米);
2.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常财办发【
2017】68 号文件规定 100%标准计取确定上限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检测费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的检测量以常德市
鼎城区
财评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
2.4招标范围:
阳明公馆梅园建设
施工检测项目(
一期、二期
)。
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相关检测规范并提供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
2.5检测服务期:
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止。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年审合格)
。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其中建筑节能检测和室内环境检测须提供证书相关附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
CMA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应在常德地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及检测设备,并提供
证明资料(自有提供房产证或国土证或不动产证,租赁提供租赁
证、租赁协议
等相关证明
;检测设备提供大型、主要设备供销合同及有效的校准证书
)
。
3.
4
拟任项目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颁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注:检测员证应同时具有建筑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和建筑节能)
;
3.
5
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本项目常驻现场人员至少为
5人,包括
项目负责人
1人、专项检测人员4人
)必须
具有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颁
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且应注册在本单位。所有本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员工;岗位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3.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
8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9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担保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
采用承诺的形式,承诺金额:
壹
万元,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保证;
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
1
年
4
月
9
日~
202
1
年
4
月
15
日
17:00时(北京时间)止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1
年
4
月
29
日
11
时
30
分
,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8
开标室(市民之家)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鼎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0736-7355109
。
十、
其他: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德阳明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阳明路广电中心业务大楼
联系人:
杨胜华
电
话:
19173675188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芙蓉盛世
C1栋5单元1808室
联系人:
杨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