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5-11-03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5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建设单位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为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总投资为 136.762091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1. 2.2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本次改造内容为一楼办案工作区、八楼案件评查室的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的拆除及更新,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专用设备工程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 3 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 ,下同

1.4 招标范围: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搬迁改造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1.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令、建设部 2000 80 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5 投标人可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 7 其他要求: 2.7.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数量按湘建建 [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置,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无需列明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信息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系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2.7.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 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格 具体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4 33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11 3 8:00 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注册 登记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11 25 10 00 (北京时间,下同) 。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 电话 0734-8850327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9.2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用 CA 锁登入 .

10. 联系方式

人: 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 6

人: 洪琼

话: 0734-885012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 58 号愉景南苑 11 栋写字楼 1303

人: 唐源、刘显亮、陈虹、唐霖

话: 0734-8163376 1346775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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