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湘江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湘江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项目详情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对
湘江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
湘江新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XJCG-202409030066
采购标段预算:
9206759.79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
(设定最高限价的):3068919.93元/年
,
9206759.79元/三年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
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环保产品
□
(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
□
(中小企业份额为
/ ,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
)合同分包预留份额
□
(中小企业份额为
/ 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
)
(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企业
□
(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
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
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备1个近三年(自2021年1月-2023年12月31日止)燃气安全类相关业绩。(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