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 项目名称: 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 项目地址: 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镇
- 规模: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4.3.2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完成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注:注1: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 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提供施工图及施工图阶段地勘、预算;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概况: 2.1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2.2建设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镇; 2.3项目基本情况: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10919.52万元,实施周期2025—2026年,资金分年度下达,两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已全部到位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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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 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已由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招标的核准意见》 , (芷政函〔2025〕28号)、(芷发改招标核字〔2026〕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益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工程EPC(二期) ;
2.2 建设地点: 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镇 ;
2.3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10919.52万元,实施周期2025—2026年,资金分年度下达,两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顺利实施,本次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梯田整修113.05hm²、截排水沟22.796km、沉沙池78个、田间生产道路14.132km;低效林改造457.49hm²、灌溉渠道1.68km、地埂植物篱56.53hm²、沟岸绿化5.2800m²、植物缓冲带30400m²、生态沟渠10.9km、四旁绿化62342m²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和图纸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等别Ⅴ;
单项合同额5037.52万元;
(设计指标)其他工程:
投资额5037.52万元;
(设计指标)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面积70平方公里;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6-03-30 ,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 2026-09-26 。
2.6 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勘察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2.7 其他: /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提供施工图及施工图阶段地勘、预算;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4.1.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 /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施工部分的牵头单位具备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1.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 资质。
4.1.3是否需要勘察资质: □否 ☑是 ,勘察资质条件: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 资质。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1.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1.5 设计负责人 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6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无在建工程。
4.1.7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安全负责人 )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且为投标人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勘察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4.3.2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完成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注:注1: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注2:(1)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施工业绩)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施工业绩)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发包人要求、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2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和 / 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10.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北正街238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5974056335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益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邵阳市大祥区邵州路中雅学府十五栋二单元二楼205-206房
项目负责人: 李敏
项目组其他成员: 杜乐为、王跃平
电 话: 0739-5275663
传 真: 0739-5275663
电子邮件: 3680302996@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 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北正街238号
电 话: 0745-68211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益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