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城翠园住宅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30
项目详情
新城翠园住宅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翠园住宅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已由
永顺县
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
2023
】
1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顺县经投顺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
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永顺县经投顺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永顺县溪州新城
2.2 项目概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2991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541.15平方米,新建3栋15层高层住宅、1栋7层洋房、1栋6层洋房、4 栋 4 层洋房、7 栋 2 层低密度住宅(共 20 个住宅单元单位)。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公用设施。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费约为3263509
.00
元
(
质量检测费单价上限值不得超过
湘质安协字【
2017】6 号文标准要求的
68
%。最终质量检测费的结算按其质量检测范围内工程量
乘以中标质量检测单价费率按实结算
(不超过中标价)
;投标报价不能高于质量检测费报价上限值,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若检测项目单价不在湘质安协字【2017】6 号文标准内的,则按市场价执行,具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
2.4 检测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
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2.5 检测服务期:
730
日历天
(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6 招标范围:
新城翠园住宅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室内
环境检测、道路工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水电检测等
工程需要
检测
的
内容,以满足
新城翠园住宅项目
最终竣工验收为服务深度。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
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
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
且企业取得
有效的涵盖本次
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
CMA 认证)证书
(必须提供资质
认定证书全部附表)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
检测能力认定证书(
CNAS
认证
),
CNAS 认证证书范
围至少应包含建筑工程检测。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
(
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
。或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
。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
或专
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资质证书处于有
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6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注:检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 /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 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 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
2)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
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
职员工,若中标后,
发现中标人使用非
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10
月
23
日
09:00 起至 202
4
年
10
月
30
日
17:00
止
(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
)或湘西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
)点击
“‘一站式’综
合服务系统
”后点
击
“投标人
\
供
应商
\
竞买方登录
”登录后,
在
“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
务
”模块下点击“选
择投标项目
”,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 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
“工程业务”模 块下点击“资审
\
招标文件领
取
”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
进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
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
含电子
印章)
、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
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
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
)
(
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I。(请在本标准文
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3-5223772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顺县经投顺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永顺县灵溪镇新城社区岔那安置区公租房经投集团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
郑夏烈
电
话:
177743752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
359号佳天大厦
联
系
人:罗春莹(项目负责人)、梁驰、罗林慧
电 话: 0731-8551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