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4-11-2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醴陵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子坡社区阳三石财源塔社区等47处
  • 项目地址: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
  • 规模: 涉及改造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老旧小区
  • 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 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醴陵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醴发改(2024)392号,项目业主为醴陵市工程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醴陵市工程事务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1443.2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和财政资金已落实 ;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醴陵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 1.2.2建设地点:醴陵市来龙门街道;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改造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老旧小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0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醴陵市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醴发改 [2 024]392 项目业主为 醴陵市工程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醴陵市工程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 1443.25万 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央资金和财政资金 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醴陵市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

1.2.2 建设地点: 醴陵市 来龙门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涉及改造狮子坡社区、阳三石社区、财源塔社区等47处老旧小区。包含屋面检修及天沟防水改造29080m2,落水管井除及更换11095m,弱电管线整理9405m,楼梯间栏杆扶手新刷漆10680m2,楼梯间内墙粉刷 75245m2,楼道灯具更换946套,楼梯间电线更换34965m 等。

1.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天(日历日,下同 ); 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相 关规定保修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 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 ,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 工程相关 专业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 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 本次招标 o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 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1825 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 6 35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 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 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 “信用中国”中企业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 2024 2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o 综合评估 法( 1 ); o 综合评估法( 2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s ://www.zzzyjy.cn/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招 / 资审公 —附件”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 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 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房屋建筑—答疑 / 补充通知 ”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 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 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 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 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 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 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 请投标 人确保投 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 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 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 s //www.zzzyjy.cn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 23283189

9.特别提示

9.1 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 202 1

17 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 2024 2 号)的要求编 制。

9.2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 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 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履约担保

9.3.1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 地的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 其出具履约保函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 2 )。

9.3.2 履约担保金额:

1)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 10% 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2)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 10% 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 50%

9.3.3 履约担保的形式:

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 的, 采用银行保函担保;

2 )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 10% 的,中标金额的 10% 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 10% 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3 )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 银行出具的保函;

4 )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 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 可转让、见索即付。

9.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 7 14 个工作日, 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 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 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株政办发〔 2024 2 号)第五 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9.3.5 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 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 担保责任。

9.3.6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 15 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 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 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 )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 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 同约定罚处工期 违约金,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 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0.5% 计取;工期违约累计 10 20 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1% 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20 日的每延迟一天按 履约担保金额的 2% 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30 日的,发包 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 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 人完成的合格工 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 能免除承包人对 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 为的,发包人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 )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 20 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 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 20 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 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 达到竣工验收 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 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 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在合 同中约定相应 奖励。

4 )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 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 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 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 应付工程款超

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 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 履约进行担保。

9.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5 年无被清退出场历史、无非不可抗力 原因放弃中标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 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 。(承 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 。)

9.5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 基本信息登记。

9.6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 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 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 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 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 式: TEL 0731-28101310 QQ: 3562613576

9.7 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 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 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 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 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除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外,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10. 联系方式

人:醴陵市工程事务服务中心;

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路 72号;

人:刘炜;

话: 0731-2328389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醴陵市中山南路 154号二楼;

人:黄纪兴、李建国、李新灶;

话: 0731-23679720

电子邮件: 407682322@qq.com

附件 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

施工节点

工期(天)

1

屋面检修及天沟防水改造、落水管井除及更换

90

2

楼梯间栏杆扶手新刷漆

30

3

楼梯间内墙粉刷

60

4

楼道灯具更换、楼梯间电线更换

60

5

其他工程

60

6

总工期

300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12 3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 开工令中 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期 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 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 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 期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