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 项目名称: 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本项目采用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配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发改能源 [ 2023 ] 77号和 湘发改能源 [2025]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社会资本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特许经营权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孝子冲。
2. 3 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量为 600吨/天的生产线1条,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配套安装1台15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等。服务范围为茶陵县、炎陵县、攸县南部,目前 三 县已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由茶陵县政府负责采取特许经营 (BOT)模式统一实施。
2. 4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配置 1台600t/d 焚烧炉, 1 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 (6.4MPa,450℃),汽轮发电机组采用一套 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设计工况 实际出力 13.05MW,年利用小时数7215h,发电量约 9.42x10 7 kW·h/a,上网电量约 7.87x10 7 kW·h/a。
本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包括进厂垃圾计量、主厂房(焚烧炉区、垃圾贮坑、垃圾接收大厅、汽轮发电厂房、中央控制大楼、变压器及配电室、灰渣处理及废铁分选间)、烟囱、循环水泵站、循环冷却水塔及水池、生活生产辅助用房、焚烧烟气净化处理系统、补充水净化系统、化学补充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站、场区地下管网、道路及其它辅助配套设施等。
2. 5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36935.21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为 30109.97万元 (该投资不含红线外的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投资,这些部分的投资由政府方负责),工程其它费用为 4036.19万元),预备费1707.31万元,建设期利息901.7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0.00万元。 最终以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 。
2. 6 实施机构
茶陵县人民政府授权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全面负责及组织本项目的准备、采购、实施和后续考评等工作。
2. 7 招标范围
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包括项目 投融资、 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全寿命周期。
( 1 )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项目公司 负责 落实 投 资 、 融资任务 。
( 2 ) 项目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管理任务。
( 3 ) 项目公司 负责承担全部运营任务,包括加强日常运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投用,污染治理耗材足量投放,全过程控制污染,切实做到废气、废水等达标排放,飞灰、炉渣等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及数据传输正常。
( 4) 项目合作期满后, 项目公司 须将本项目下的全部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交给政府 或 其指定的接收机构 。
2. 8 采购需求
( 1)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财务测算中暂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30%,且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融资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社会资本方依法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 2)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其投资及运营的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茶陵县 人民 政府。
( 3)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 30年(含建设期18个月)。
( 4)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垃圾处理服务费)、焚烧垃圾发电上网电费 等 ,获得项目收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 ;
3.1.2 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均提供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且审计结论无否定性意见;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其直接出资的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超过 50%)在国内至少拥有1个不小于 6 00吨/日处理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已投资或已建设或正在运营业绩。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本项要求即可。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特许经营协议或 PPP项目合同或EPC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委托运营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股权关系证明材料(子公司业绩需提供)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 )在 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资格要求中未注明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本项要求即可”字样的其他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并且,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 )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组成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牵头人)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等,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及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参股且由民营企业控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3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4 )社会资本在中标后、项目公司成立前,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如有变动,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以独立申请人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其他要求: ( 1 )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函〔 2023〕115号 )第四条,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 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 https://zhuzhou.hnsggzy.com) 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 https://zhuzhou.hnsggzy.com)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 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 和《茶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1-25243872 。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 全流程电子 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株洲分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
1 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公园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874173777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七里庙路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联系人:田甜、李超、张莉、 贺祥
电 话: 0731-85507300-4132
邮 箱: 1770075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