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长沙市路灯设施设备运维外委服务项目I标段(地下通道)(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4-12-0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年长沙市路灯设施设备运维外委服务项目I标段地下通道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的地下人行通道等其他配套设备,具体内容
  • 概况: 1.1项目名称:2024-2026年长沙市路灯设施设备运维外委服务项目I标段(地下通道)(第二次) 1.2项目概况:本项目运维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城区(不含长望浏宁四县)所有已办理移交手续的设施设备(含主次干道路灯、支路及街巷路灯、开放式小区路灯、地下通道电气设备等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2024-2026年长沙市路灯设施设备运维外委服务项目I标段(地下通道)(第二次) 招标人为 长沙城市照明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经营收入,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4-2026年长沙市路灯设施设备运维外委服务项目I标段(地下通道)(第二次)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运维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市城区(不含长望浏宁四县)所有已办理移交手续的设施设备(含主次干道路灯、支路及街巷路灯、开放式小区路灯、地下通道电气设备等)。本项目总维护管理的区域东至黄花机场、南至昭山、西至黄桥大道、北至沙河大桥。各标段根据具体划分区域开展运维工作。

1. 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十 个标段。 I标段(地下通道) 划分范围为在维范围所有地下通道。详见招标需求书。

1. 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段范围内的地下人行通道等其他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最高投标限价运维清单及招标需求书。

1. 5 服务周期:暂定两年,一年一签;运维服务周期未满一年的按实计取。(合同签订时间以甲方签订日期开始计算;本招标服务期内,如因与长沙市城市维护质量监督中心合作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同时终止本招标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 6 项目预算: 2302534.00 元,其中第一年度预算 1151267.00元,第二年度预算1151267.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者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和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3 拟派运维团队人员要求:

2.3.1基础维护人员配备数量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项目负责人

资料员

巡查人员

检修人员

安全员

合计人数(人)

I标段(地下通道)

1

1

2

5

1

10

2 .3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3 .3 拟派运维团队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1)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拟派检修人员均需具有省级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者低压电工作业)资格证书;

2 .3 .4本项目拟派运维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入围类似业绩要求

2.4.1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7万元 的公用道路(不含小区道路)的路灯照明设施维护业绩。

2.4.2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7万元 的公用道路(不含小区道路)的路灯照明设施维护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如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和企业类似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5本项目分为10个标段招标,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10个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最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若2个标段出现其排名第一、且中标金额相同的,则须选择投标限价最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本项目第一次已完成A标段至H标段招标工作,现对I(地下通道)与J(高杆灯)标段进行第二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如下:

2.5.1已在A标段至H标段中标一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I(地下通道)(第二次)与J(高杆灯)标段(第二次)的投标;

2.5.2已参与A标段至H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I(地下通道)(第二次)与J(高杆灯)标段(第二次)的投标;

2.5.3已参与A标段至H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只能参与本次I(地下通道)(第二次)与J(高杆灯)标段(第二次)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2.5.4已参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I(地下通道)与J(高杆灯)标段的原投标人未出现上述2.5.1至2.5.3的情况,可以参与本次I(地下通道)(第二次)与J(高杆灯)标段(第二次)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