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EPC)

永州市发布时间:2025-07-2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概况: 新田县新圩镇、石羊镇、新隆镇、枧头镇、骥村镇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扩容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由5000m3/d提升到8800m3/d,同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38km(其中新建管网25km,改造管网13k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5

项目详情

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 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新发改许准字【 2025 12 建设单位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总投资为 9618.82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且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 EPC

1. 2.2 建设地点: 新田县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对新圩镇、石羊镇、新隆镇、枧头镇、骥村镇 5 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提质改造,扩容改造后污水处理能力由 5000m3/d 提升到 8800m3/d ,同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 38km( 其中新建管网 25Km ,改造管网 13Km) 及厂区道路、绿化、照明、给排水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9127.77 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60 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日,施工工期为 300 日历日 天(日历日 ,下同

1.4 招标范围: 新田县乡镇污水厂提质扩容项目( EPC ),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范围为: 1.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 2 )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技术交底等);( 3 )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4 )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 5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 1.4.2 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1.4.3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安装工程;( 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3 )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施工工作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 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 )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80 号令》和《国务院令 2000 279 号令》相关规定 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 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 专业 注册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及以上 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1 )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具有人社部门的国内唯一社会养老保险)。( 4 )根据湘建建〔 2020 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7 26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 登记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08 15 09 00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46-4712176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0746-8520930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5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6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承诺(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 2 )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 )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9.7 联合体投标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将 CA 锁一起操作报名。

9.8 根据《关于印发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 > 2021 修订版)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 2021 64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0. 联系方式

人: 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府前大道人防大楼二楼

人: 黄伟波、刘治国

话: 15226300799 18944969956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街道铁塔路 1-5

人: 唐丽、蒋小友、于慧

话: 18975784133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