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8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蓝审(招)许准字【
2024
】
405
号
,
招标人为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总投资为
7127693.04
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专项资金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名称: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
1.
2.2
建设地点:
蓝山县
承阳大道北侧
至
东方大道南侧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本工程为蓝山县华侨南路
(
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
)
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永州市蓝山县县城,起点为承阳大道北侧,终点至东方大道南侧,长约
340m
,道路红线
24m
,设计时速
40km/h
。横断面布置为
5m
人行道
+14.0m
机动车道
(
包括两个机动车道,两个混行车道
)+5m
人行道
=24m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管流向自南向北接入东方大道雨水管网,污水管流向自南向北接入东方大道污水管网。
1.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1.
3
工期要求:
180
☑
天
□
月
□年
(日历日
,下同
)
;
1.4
招标范围: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1.
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
1.6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和
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
。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
4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
7
其他要求:
/
。
投标人资格
具体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
2024
〕
33
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起
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
登记
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电话
0746-2225995
。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6-8520930
。
9.2
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
HNZBJ
,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
HNTBJ
。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
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开标方式为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 形式 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5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
银行子账号、电子保函、线下保函、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
址:
蓝山县南平路
331
号
;
联
系
人:
唐宁
;
电
话:
13307460807
(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
·国泰置业大楼
1809-1812
室
;
联
系
人:
孙
小英、葛益
;
电
话:
18874632693
、
18507466260
(经本人同意公开,
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