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山县2024年S219线普通省道路面改善工程
- 项目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州衡山县/区境内
- 规模: 项目起于衡山县马迹镇马迹街口与S333线交汇处,途径香花冲、宗家台、团山村,止于S219线与衡阳县交界处,连接西界公路
- 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州衡山县/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于衡山县马迹镇马迹街口与S333线交汇处,途径香花冲、宗家台、团山村,止于S219线与衡阳县交界处,连接西界公路。项目起讫桩号:S219线K122+407-K125+342,项目路线全长2.935k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度为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具体
- 概况: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衡山县人民西路868号 邮政编码:421300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7114086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6栋B单元1507室 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人:刘爱君 电话:13974789555 监督部门: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7号 电话:0734-8850042 传真:/ 邮政编码:421000 2024年12月04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5
项目详情
衡山县
2024
年
S219
线普通省道路面改善工程(
K122+407-K125+342
)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县
2024年S219线普通省道路面改善工程(K122+407-K125+342)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交函【
2024】2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衡市交公路字【
2024】1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养护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资金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国省定额补助约为
54% ,地方自筹约为46%
,招标人为
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为
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
衡阳
市
/
州
衡山
县
/
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项目起于衡山县马迹镇马迹街口与
S333线交汇处,途径香花冲、宗家台、团山村,止于S219线与衡阳县交界处,连接西界公路。项目起讫桩号:S219线K122+407-K125+342,项目路线全长2.935k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度为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现对该项目
K122+407-K125+342
(桩号范围)的
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修复养护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养护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度
(
k
m
)
|
工程内容
|
|
修复养护
|
路面、路基、交通安全设施等
|
/
|
K122+407-K125+342
|
2.935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监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近
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一条长度不少于3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含水毁恢复重建和路面改善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安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1
个标段投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湖南省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信用
等级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
C
级及以下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
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
管理系统
”(网址:
http://113.246.57.32:8088/#/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
https://ggzy.hengyang.gov.cn/
)
。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已获取招标文件(如利益相关企业获取招标文件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自动禁止再获取招标文件),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8:0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0: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
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ggzy.hengyang.gov.cn/
)
,选择所投类别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获取),完成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
二信封解密(开启)时间在接到相关开启电
子文件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
CA
证书、网
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
),
客服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
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
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
。
7.
随机分配标段
招标人先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对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随机分配标段号,再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和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jtysj/)
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
:评标办法:
(
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
附件
3
:项目概况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
衡山县人民西路
868
号
邮政编码:
4213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871140865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蒸湘区采霞街俊景花园
6
栋
B
单元
1507
室
邮政编码:
421001
联
系
人:
刘爱君
电
话:
13974789555
监督部门: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衡阳市解放大道
27
号
电话:
0734-8850042
传真:
/
邮政编码:
421000
2024
年
12
月
04
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监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2
、投标人成立不足
1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
3
、表中所列数据必须与表格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4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年度亏损。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类别
|
工程内容
①
|
业绩要求
|
|
预防养护
|
路基、路面工程
|
|
|
桥梁工程
|
||
|
隧道工程
|
||
|
机电工程
|
||
|
修复养护
(大修、中修)
|
/
|
|
|
修复养护
(小修)
|
||
|
专项养护
|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 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
;
(7)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
近三年内在湖南省因围标串标受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注: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
1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2
)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
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交基建规〔
2019〕17号)的要求。
|
|
|
项目总工
|
(
2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附件
2:评标办法:(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全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3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提交,银行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
容
|
|
2.2.
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0分)
|
评标价
:99.0
分
其他因素
:1.0分
|
|
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2目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
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C2)[ 对于如路面、交安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C1取0.6,C2取0.4;对于如路基、
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C1取0.5,C2取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1-下浮系数)
其中:
C1=0.6;C2=0.4。
下浮系数为 、 、 、 、 (从 1%~5%中选取5个数,步距不小于0.5%,设置等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 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
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编列内容
|
|
2.2.4
|
评标价
|
99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大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E2=1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中的
C1取0.6,C2取0.4;
本项目的下浮系数为
1%、1.5%、2%、2.5%、3%。
|
|
|
其他因素
|
养护信用评价:
1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
/分
最近第二年
/分
最近第三年
/分
AA
0.5
0.3
0.2
A
0.3
0.18
0.12
B
0
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养护信用等级结果
[ 湖南省及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的评分均仅以养护工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湖南省发布(最近第三年度无信用评价时不再往前引用上一年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养护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养护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养护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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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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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款后增加:
第二信封开标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
4的方法随机摇号的方式为各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在数量控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分配标段,同时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中的下浮系数。
*3.4.3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1目规定计算。
*3.6.1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补充第
3.8.3项: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发现违法行为的,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受到非法影响或者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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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1、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境内。
2、项目建设内容
及
规模:
项目起于衡山县马迹镇马迹街口与
S333线交汇处,途径香花冲、宗家台、团山村,止于S219线与衡阳县交界处,连接西界公路。项目起讫桩号:S219线K122+407-K125+342,项目路线全长2.935k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度为7.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建设条件
1.地形与地貌简况
:
详见图纸;
2.地质与地震简况
:
详见图纸;
3.水文与气象简况
:
详见图纸;
4.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
:
详见图纸。
三、建设要求
1、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180
个日历日,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180
个日历日。
2、质量检验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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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