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砂坝水厂取水泵站项目(设备采购)
- 项目名称: 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砂坝水厂取水泵站项目设备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砂坝水厂取水泵站项目(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5-006
3、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5-002
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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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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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
1、投标人所投不锈钢材料需具备防潮、防腐、抗锈蚀的能力,中性盐雾试验至少480小时及以上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至少96小时及以上,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或以上标准的计12分。
(提供所投不锈钢材料(板材、管道、阀门、法兰)省级及以上部门第三方盐雾试验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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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第四章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
1、
投标人所投不锈钢材料需具备防潮、防腐、抗锈蚀的能力,
①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36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45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12分;②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240小时但小于36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30小时但小于45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9分;③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120小时但小于24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15小时但小于30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6分;④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小于12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小于15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3分。
(提供所投不锈钢材料(板材、管道、阀门、法兰)有资质的第三方盐雾试验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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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5年3月
7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信息
(
1)名 称: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2)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21号
(
3)联系人:徐斌
(
4)电 话:15874308341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地 址: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7室
(
3)联系人:陈二林
(
4)电 话:18707438769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
1)名 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2)联系人:新点技术人员
(
3)联系方式:0743-8523902
注: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有与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不符的,以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