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石鼓区团结片区湘江蒸水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东方红渔场渔业养殖污染水体治理工程EPC项目
- 项目地址: 石鼓区团结片区
- 规模: 石鼓区团结片区(湘江蒸水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东方红渔场渔业养殖污染水体治理工程)EPC项目,涉及水生态修复面积约50万㎡等治理措施、管理运维
- 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鼓区团结片区
(湘江蒸水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东方红渔场渔业养殖污染水体治理工程)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发改审
[2024]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鼓区团结片区(湘江蒸水交汇处)。
2.2规模:石鼓区团结片区(湘江蒸水交汇处)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东方红渔场渔业养殖污染水体治理工程)EPC项目,涉及水生态修复面积约50万㎡等治理措施、管理运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10.49万元。
2.3计划工期:12个月(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资质。
3.1.2
财务要求:
/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提供网页截图)。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格式自拟),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
2020 〕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及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连续3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 1
5
日起,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
8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
受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4-8857718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石鼓区红湘北路虎形山安置小区
联
系
人:
易芳芳
电
话: 0734-28983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
1139号 锦泰广 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2057室
项目负责人:鞠桔
项目组其他成员
:
王文青、王维宇、
陈少林
电
话:
0731-84446410转2457
电子邮件:
14012923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