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服务
- 概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5)-0301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以下证书或经验的:一.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共10分:(1)每提供1项由其担任负责人的同类型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及能体现其姓名的业主证明文件)计2分,本项最高4分
项目详情
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衡阳市垃圾运输中心垃圾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
商务部分
|
人员配备
|
30.0
|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以下证书或经验的:
一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共10分:
(1)
每提供
1
项由其担任负责人的同类型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及能体现其姓名的业主证明文件)计
2
分,本项最高
4
分。
(
2
)技术职称: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
环保类或交
通运输类
或机械类
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初级计
2
分,中级计
4
分,高级及以上
计
6
分
。
注:以上(
1
)(
2
)项可累计计分,但合计不超过
10
分。所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中的姓名须为同一人。
(
1
)
具有
连续
3年以上
岗位管理工作经验的
(需提供相关证明)
,
计
3
分
:
(2)
具有
A2
及以上准驾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计
3
分。
注:以上(
1
)(
2
)项可累计计分,但合计不超过
6
分。所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中的姓名须为同一人。
三
.拟派项目专职安全负责人(共4分):
具有应急管理部(或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或执业单位)为投标人的:助理级
(
初级)计
2
分,中级计
3
分,高级计
4
分,此项最多计
4
分;
四
.
拟派技术工人团队(
共
10
分):
投标人拟派以下技术工人,每提供
1
人计分,同一人持有多证不重复计分,本项累计最高
10
分。
(
1
)汽车修理工:具有人社部门或其授权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
机
修工、
钳
工等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计
1
分,中级工计
2
分,高级工及以上计
3
分。本小项最多计
6
分。
(
2
)
水
电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水
电工)》
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工计
1
分
,
中级工计
1
.5
分
,
高级
工及以上计
2
分
.
本小项最多计
2
分。
(
3
)焊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的,计
2
分。本小项最多计
2
分。
计分说明
:
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近
三个月
内任意
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一人员在同一评分项中,按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累计
,未提供不计分
。
|
现更正为:
|
人员配备
|
30.0
|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以下证书或经验的:
一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共10分:
(1)
每提供
1
项由其担任负责人的同类型服务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及能体现其姓名的业主证明文件)计
2
分,本项最高
4
分。
(
2
)技术职称: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
环保类或交
通运输类
或机械类
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初级计
2
分,中级计
4
分,高级及以上
计
6
分
。
注:以上(
1
)(
2
)项可累计计分,但合计不超过
10
分。所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中的姓名须为同一人。
(
1
)
具有
连续
3年以上
岗位管理工作经验的
(需提供相关证明)
,
计
3
分
:
(2)
具有
A2
及以上准驾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计
3
分。
注:以上(
1
)(
2
)项可累计计分,但合计不超过
6
分。所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中的姓名须为同一人。
三
.拟派项目专职安全负责人(共4分):
具有应急管理部(或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或执业单位)为投标人的:助理级
(
初级)计
2
分,中级计
3
分,高级计
4
分,此项最多计
4
分;
四
.
拟派技术工人团队(
共
10
分):
投标人拟派以下技术工人,每提供
1
人计分,同一人持有多证不重复计分,本项累计最高
10
分。
(
1
)汽车修理工:具有人社部门或其授权备案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
机
修工、
钳
工等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计
1
分,中级工计
2
分,高级工及以上计
3
分。本小项最多计
6
分。
(
2
)
水
电工: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计
1
分
,
中级工计
1.5
分
,
高级工及以上计
2
分
.
本小项最高计
2
分。本小项最多计
2
分。
(
3
)焊工: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的,计
2
分。本小项最多计
2
分。
计分说明
:
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
近
三个月
内
(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
任意
一
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一人员在同一评分项中,按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分,不重复累计
,未提供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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