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 规模: 8300m³/d。项目建成后可改善葫芦镇、阳朝乡、水田河镇、长潭河乡、迁陵镇5个乡镇5.07万人及保靖县城4.51万人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本次招标内容为涂塑钢管材料采购招标,工期为365日历天,招标金额约700万元。(具体以招标公告为准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2.2供货地点:保靖县(水田河镇、长潭河乡、葫芦镇); 2.3项目基本情况: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涉及葫芦镇、阳朝乡、水田河镇、长潭河乡及保靖县县城,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葫芦镇片区、水田河镇片区、长潭河乡片区,其中葫芦镇、水田河镇、长潭河乡三个片区供水规模为8300m³/d ; 涂塑钢管材料及安装招标,工期为90日历天,招标金额936.9213万元,(具体
- 概况: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涉及葫芦镇、阳朝乡、水田河镇、长潭河乡及保靖县县城,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葫芦镇片区、水田河镇片区、长潭河乡片区,其中葫芦镇、水田河镇、长潭河乡三个片区供水规模为8300m³/d。项目建成后可改善葫芦镇、阳朝乡、水田河镇、长潭河乡、迁陵镇5个乡镇5.07万人及保靖县城4.51万人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本次招标内容为涂塑钢管材料采购招标,工期为365日历天,招标金额约700万元。(具体以招标公告为准
项目详情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项目名称)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已由 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发改招【 2025 】 2 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保靖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人为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 招标项目名称: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涂塑钢管原材料及安装;
2.2 供货地点: 保靖县(水田河镇、长潭河乡、葫芦镇) ;
2.3 项目基本情况: 保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涉及葫芦镇、阳朝乡、水田河镇、长潭河乡及保靖县县城,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葫芦镇片区、水田河镇片区、长潭河乡片区,其中葫芦镇、水田河镇、长潭河乡三个片区供水规模为 8300m ³ /d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葫芦镇、阳朝乡、水田河镇、长潭河乡、迁陵镇 5 个乡镇 5.07 万人及保靖县城 4.51 万人居民生活用水问题。本次招标内容为涂塑钢管材料及安装招标,工期为 90 日历天,招标金额 936.9213 万元,(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2.4 采购预算: 936.9213 万元 ;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性标准 。
2.7 其他: / 。
(以上信息均由招标人根据采购情况自行填写。)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 投标人为具备生产资质、制造管材的制造商,且在有效期内;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2 .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制造商对本标段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且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 1 )所投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以上第 1 条的要求;
( 2 )所投设备代理商须获得设备制造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具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标段授权书;
( 3 ) □ 资质要求: 无 。 □ 其他要求(如有) /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业绩:
投标人类似业绩 投标货物类似供货业绩
近 5 年完成过 1 个 / (货物规格、参数、数量、质地、结构、单项合同额等特征或指标,招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情况选取 1-2 项指标填写)的供货业绩。(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四舍五入取整。)
注:类似业绩关键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自行录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协议书或设备进场验收证书为准。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采购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 配备项目负责人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安全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关部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详见外网公告 起,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外网公告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2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 , 0731-84807016 。
( 1 )招 标 人: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 88 号
联 系 人: 胡凡
电 话: _18065905904_
(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湘西高新区龙凤社区滨江路安置区 60-61 号 2 楼
项目负责人: 吉向前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17774569998
( 3 )行政监督部门: 保靖县水利局
地 址: 保靖县迁陵镇酉水南路 66 号
电 话: 0743-772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