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银田镇韶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韶山市银田镇
- 规模: 提示:(1)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 范围: 本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提质改造建设、路灯等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
- 概况: 1)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友谊桥至立山桥步道建设5100米、防护栏安装51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75盏。(2)道路提质改造建设:杨家组道路拓宽700m、路面提质改造700m。新桥至凤家桥河堤路面硬化600米,太阳能路灯35盏。(3)路灯:日子组至更新组5km道路太阳能路灯建设(150盏
项目详情
银田镇韶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银田镇韶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田镇韶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银田镇韶河南村村段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变更银田镇韶河南村村段建设项目相关事项的复函》 及 韶发改审批【2025】55号、韶发改函【2025】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 ,招标人为 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银田镇韶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2建设地点: 韶山市银田镇 。
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友谊桥至立山桥步道建设5100米、防护栏安装51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75盏。 (2)道路提质改造建设:杨家组道路拓宽700m、路面提质改造700m。新桥至凤家桥河堤路面硬化600米,太阳能路灯35盏。 (3)路灯:日子组至更新组5km道路太阳能路灯建设(150盏) 。
(施工指标)农业生态工程:
单项合同额659.19万元;
2.4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提质改造建设、路灯等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及以上]或者[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 / (主要类型专业)且 / (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提示:各类农业工程施工可选:
种植业工程资质可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畜牧兽医工程资质可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渔业渔港工程资质可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 农田工程资质可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农业生态工程资质可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环保工程资质
其他农业工程可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环保工程资质。
3.3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提示:招标控制价低于600万的项目不设置准入业绩;招标控制价高于600万(含),低于5000万的项目,可以设置准入业绩;招标控制价高于5000万(含)的项目需要设置准入业绩]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提示:(1)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工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
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3)种植业类似工程是指:商品粮、棉、油料、糖料基地、作物种子良繁基地、果苗基地、蔬菜种子良繁基地、种子库、其他农业作物种植基地。
畜牧/兽医类似工程是指:各类鸡、猪、牛、羊等动物养殖场、实验动物房工程、兽医生物制品厂工程、兽医生物实验室、屠宰场、饲料加工厂、草场建设工程。
渔业/渔港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渔港工程、水产养殖工程、水产品冷藏加工工程、水产批发市场及配发中心、水产原、良种工程、人工鱼礁工程、渔场建设与修复工程、渔业环境与水产动物保护工程、鱼病防治工程。
农业生态类似工程是指:土地治理工程、农业园艺工程、农业废弃物处理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再生能源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其他农业生态工程。
农田类似工程是指: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田间工程项目、烟田基本建设项目,
其他农业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上述五类农业工程未包含的其他农业工程。
以上6类农业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中若包含建筑工程,建筑工程造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50%或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或项目(标段)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可使用住建行业建筑工程业绩作为类似工程业绩。]
3.4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并且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
3.5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 2 人。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安全员 , 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提示:招标控制价低于 2000 万的,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宜配备 2 名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招标控制价高于 2000 万(含)的,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宜配备 3~4 名管理人员。 ]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1 。
6.2本次招标是否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否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韶山市银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韶山市银田镇
联 系 人: 张竞双
电 话: 159732258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
项目负责人: 赵敏
项目组其他成员: 韩伟斌、金思岑
电 话: 18670957117
传 真: 0731-55683388
电子邮件: 756208368@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行政中心
电 话: 0731-5568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