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宁县城夫夷江城区沿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城同创老城一期设计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4
项目详情
新宁县城夫夷江城区沿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城同创)
-老城区改造一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宁县城夫夷江城区沿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城同创)
-老城区改造一期设计
已由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宁县城夫夷江城区沿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城同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发〔
2021〕8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统筹资金和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新宁县城夫夷江城区沿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城同创)
-老城区改造一期设计
2.2项目地点:
位于新宁县金石镇
2.3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新宁县城夫夷江城区沿岸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城同创)
-老城区改造一期,为水上运动中心、东风路、聚兴街、西门码头和夫夷江围合区域,面积约为51.72亩。主要建设和工作内容包含:对新宁老城区(东风路与夫夷江围合的区域)总面积约577.20亩(包含一期改造区约51.72亩)的策划研究;对水上运动中心、东风路、聚兴街、红卫街(西门码头)、夫夷江围合区域的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对聚兴街(街内)两侧、聚兴街与东风路交叉路口两侧各50米,放生阁至西门码头沿夫夷江一侧、放生阁入口牌坊两侧改造建筑的立面测量;对放生阁至西门码头沿夫夷江一侧建筑立面、聚兴街街巷(含路口)两侧建筑立面的改造和路面铺装改造设计(方案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对西门遗址区、邵阳会馆、武庙、绣楼等传统建筑或历史建筑的立面保护修缮设计(方案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对金城书院、徐君虎故居、湘乡会馆等重建建筑的设计(方案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对放生阁至西门码头沿夫夷江岸线的景观提升改造设计(方案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包含水上运动中心区(含左侧山体林相改造)、放生阁区域景观改造(含广场及后侧山体景观林相改造)、夫夷江沿岸线景观及码头景观改造提升、聚兴街入口及街巷内景观改造提升(含聚兴街巷内中医院段约25米长网红打卡墙白天和夜间创意设计);对放生阁、徐君虎故居、金城书院室内及展陈设计(方案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以及一期改造区因改造所需的排水设施、市政综合管线等配套设施改造设计。
除以上外,还应包含招标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招标人的评审及论证等设计要求。
2.4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85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县级财政统筹资金和其他,
100%;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一个对创意设计、历史文化挖掘、人居与旅游商业功能组织研究的综合性项目,工作内容包含房屋测量、地形测绘、整个地块的发展战略策划、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45
日,其中:
√
方案设计:
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5日内提交全部测量成果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并通过成果验收(包含本次工作内容约定范围内的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成果和房屋立面测量成果);测量成果提交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及深度达到通过方案设计评审要求,并提交完整设计成果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战略策划成果、修规方案、建筑方案成果、景观方案成果、展陈方案成果等;
√
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
14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设计内容及深度达到初步设计评审要求,提交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并配合取得初步设计阶段的相关批复;
√
施工图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后
16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设计预算),设计内容及深度达到施工图设计评审要求,提交完成设计成果资料(包含纸质和电子版),并配合取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关批复;
√
后续服务:
包括设计变更,至项目竣工验收。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
不提供。
□提供
:
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不少于
1
个(
1至3个)
√
已完成
□
正在实施
□
新承接
的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前
3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095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42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注:业绩认定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
(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有效证明材料中的最后一个时间进行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设计实施时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
3.2.7其他要求:
(一)补充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
①、②条件:①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二)
①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招标人保留核查养老保险缴纳资料的权力,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年04月07日起至2025年04月14日23时59分止
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shao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28日9: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shaoyang.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s://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zj.shaoyang.gov.cn/sy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9-4822322
、
0739-4828525
。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宁县金石镇棉塘路
地址
:邵阳市大祥区邵州路中雅学府十五栋二单元二楼
207-208房
邮编:
422700
邮编:
422000
联系人:
吕勇波
项目负责人:
李丽葵;项目组员:
谢平芳、杨凌剑
电话:
0739-4837299
电话:
0739-518388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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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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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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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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