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旧址提质修缮工程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07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旧址)提质修缮工程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衡发改审【
2024】103号
,
建设单位
为
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项目总投资为
6591.2
6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市本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旧址)提质修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1.
2.2 建设地点:
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
11号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该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
16999 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加固及提质改造严管区一 4400 平方米,严管区二 2816 平方米,行政楼 1650 平方米,综合楼 5615 平方米,宿舍 1076 平方米,羽毛球馆 420 平方米,功能房 380 平方米,食堂 642 平方米,新建垃圾中转站、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并改造大门、围墙、道路、停车场、绿化、安防、室外给排水、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56563105
元,其中
:
施工图设计费
522100
元,零星工程费
3000000
元
)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365
☑
天(日历日
,下同
)
□
月
□
年
;
1.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及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以及国家、省、市、行业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深度;满 足发包人项目实施及使用要求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施工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80
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设计按合同约定保修
。
1.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
;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
。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
起
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
登记
和
CA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
电话
18973458345
。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4121592 、0734-8846545
。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
CA 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 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 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 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代建单位: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
11号
;
联
系
人:
魏先生
;
电
话:
13875665899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11
;
联
系
人:
彭娜
梁向坤
李伟
罗洲
;
电
话:
13467758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