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雅望城学校初中部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5-03-1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南雅望城学校初中部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望城经开区
  • 范围: 南雅望城学校初中部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品控管理专篇)、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单体、景观、人防、绿建、智能建造、消防、节能、弱电及监控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多媒体系统、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BIM设计、光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制作、亮化、钢结构、厨房、幕墙(如有)、雕塑、全装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设计(含回填边坡)、供配电设计、电梯、抗震支吊架、雨棚等专业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报规报建及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雅望城学校初中部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已由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望经投批〔 2024〕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可研、勘察、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南雅望城学校初中部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福路与添喜路交叉口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中小学用地 (080403)用地,净用地面积29705.76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具体的范围及建设规模等内容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2.4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25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17000万元。可研、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约为195万元,勘察费用按实结算。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

2.6招标范围:

2.6 .1.可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配合审批服务(含估算)。

2.6 .2.勘察内容: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等地勘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 .3.设计招标范围:南雅望城学校初中部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品控管理专篇)、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单体、景观、人防、绿建、智能建造、消防、节能、弱电及监控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多媒体系统、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BIM设计、光伏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制作、亮化、钢结构、厨房、幕墙(如有)、雕塑、全装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设计(含回填边坡)、供配电设计、电梯、抗震支吊架、雨棚等专业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报规报建及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70 日,其中:

1)方案设计: 中标后 20个日历日内完成中标方案的优化及完善(含方案效果图),配合招标人取得方案批复。可研、勘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向招标人提交可研和地勘报告。

2)初步设计: 根据确认的方案 2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3)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4)后续服务:根据工程进度提供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预算编制、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应委派设计师驻施工现场对接现场技术问题,参加周监理例会,参加项目调度会,根据招标人要求定期参加经开集团品控专班巡查,并配合提交巡查报告。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 5 03月 18 前)不少于 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22500平方米的非住宅、非厂房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可研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勘察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可研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及投标文件中委派的其他服务团队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

(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0 3 - 18 起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 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5 -04- 08 09:00:00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上发布。

8 .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8061859

9 .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转1或4009980000。

10 . 联系方式

人: 望城经开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望城区白沙洲街道马桥河镇同心路 1号

人: 杨先生

话: 0731-8981204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 39号中电软件园5栋8层

项目负责人: 汤瑶英、何冰、吴芳芳

话: 0731-8516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