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 项目名称: 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张家界永定区无事溪流域相关修复点
- 规模: 以黄茅溪水库为起点,在无事溪李家岗段(左右两岸)处开展河滨带生态修复,采用“格宾石笼
- 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09
项目详情
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定发改审批【
2022
】
8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定区澧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永定区无事溪流域相关修复点
2.3
项目规模:以黄茅溪水库为起点,在无事溪李家岗段(左右两岸)处开展河滨带生态修复,采用“格宾石笼
+
植草复绿”工艺,修复面积
17623.6
㎡;建设生态护岸
3
处,共计护岸长度
6222.5m
,累计生态护岸面积
44599.9
㎡,其中无事溪龚家院子段
1256.8m
、面积
10932.2
㎡,采用“格宾石笼
+
生态连锁砖
+
乔灌隔离带”工艺;张家界人民医院段
2740.5m
,共
26445.0
㎡,左岸采用“格宾石笼
+
生态连锁砖
+
植被缓冲带”工艺,右岸采用“生态连锁砖
+
植被缓冲带”以及“格宾石笼
+
植被缓冲带”组合工艺;无事溪沙堤大道段生态护岸
2225.2m
、面积
7222.7
㎡,采用“格宾石笼
+
植被缓冲带”和“松木桩
+
植被缓冲带”工艺。无事溪黄茅溪水库郝坪村段新建引水渠
1627.0m
、面积
4610
㎡,采用“混凝土
+
植草”生态沟渠型式。无事溪支流八门溪支流段生态沟渠共
1040.0m
、面积
2402.4
㎡,采用“植生墙”生态沟渠型式。澧水干流花岩水轮泵管理站建设生态护岸
1
处,护岸长度共计
413m
,采用“格宾石笼
+
植草护岸
+
灌草隔离带”工艺,生态护岸面积
11127.4
㎡。
2.4
工期要求:
365
天(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2.6 质量要求:(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额在
800
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备注:类似业绩是指水环境治理、流域治理、水生态修复工程等。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中标公示截图、竣工验收资料并加盖电子公章。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黑名单
)(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页查询截图
)
。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环保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
人、设计负责人
(
具有环保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
人;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C
证)
1
人;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4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
23:59
分止
,登录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
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永定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4-8222786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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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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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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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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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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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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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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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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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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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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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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