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5-11-20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株洲市渌口区
  • 规模: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
  • 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标准厂房101040平方米2栋,辅助用房9816平方,配套道路、给排水、电力、及停车位260个 ; 勘察部分:需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地勘服务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 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6条最大可生产130m长规格的叶片生产线,规划总建筑面积110900㎡,主要建设标准厂房约101000㎡、辅助用房约9800㎡、配套道路、给排水、电力及停车位260个

项目详情

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株发改备【2025】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 ,招标人为 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大型叶片智能生产基地及清洁能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株洲市渌口区

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6条最大可生产130m长规格的叶片生产线,项目总建筑面积11085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101040平方米2栋,辅助用房9816平方,配套道路、给排水、电力、及停车位 260个。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110856m²;

工程规模X(大)型;

2.4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

2.5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6-01-01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6-03-02

2.6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需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地勘服务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完成专项深化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景观、幕墙、标识系统、强电(高低压及外线部分)、自来水、燃气、智能化设计、市政综合管网、室内装修设计、夜景亮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建设计、装配式设计等所有专项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 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勘察负责人 具备

具有岩土工程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55428m ²的建筑工程 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2 )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3 )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4 )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 1-2 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 1-2 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株洲湘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湘渌大道南洲创新创业产业园1号栋9楼

联 系 人: 郭鹏

话: 0731-27615691

真: /

电子邮件: 924248925@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华晨大拇指公寓楼24楼2401

项目负责人: 沈华

项目组其他成员: 何庆玲、邹琼雄

话: 15115380583

真: 0731-28231602

电子邮件: 271904091@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株洲市渌口区津口西路2号

话: 0731-2768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