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5-11-1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
  • 项目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片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为39721.25㎡,建筑高度为49.70m,建筑层数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 ;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①施工期阶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②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需提供2年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6其他: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国务院令(第714号)相关规定执行
  • 范围: 本工程全过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土建及水电安装阶段、装饰装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含保修监理))的施工监理服务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片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 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39721.25㎡,建筑高度为49.70m,建筑层数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

项目详情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

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监理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社会【202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华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一是从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二是从往年办学结余资金中安排;三是争取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 南华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南华大学医学教育实验楼监理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片区南托街道牛角塘村

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39721.25㎡,建筑高度为49.70m,建筑层数为地上10层地下2层,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等级、桥梁长度或者跨度、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限: ①施工期阶段: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②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需提供2年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6 其他: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国务院令(第7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均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

3.招标范围

本工程全过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土建及水电安装阶段、装饰装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含保修监理))的施工监理服务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 长沙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零个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且在 长沙市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4.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 1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9860 平方米的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监理业绩。

4.3.2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 1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9860 平方米的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监理业绩。

注: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单项合同额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详见外网公告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1; 综合评估法2。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10. 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南华大学

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 杨老师

话: 0734-8281903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衡阳市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栋506室

项目负责人: 唐宇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刘成、惠珊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 17382161216

真: 0734-8141446

电子邮件: /

(3)行政监督部门: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话: 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