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申报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4-02-2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申报发行主承销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07

项目详情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申报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申报发行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HNZL-CG-20240010010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 (设定最高限价的): 240 万美元,综合承销费率不超过 4‰/年。

本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亿美元(含)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境外债券(可分次发行,发行规模以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大陆境外机构提供商业登记证)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外机构的可出具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中国大陆境外机构不适用,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中国大陆境外机构不适用)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4.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 2 年或 202 3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截图(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即可)。 4.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4.1、4.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境外企业提供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即可)。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3年 11 月至 202 4 1 ”。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国大陆境外机构不适用,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境外债券发行资质,且必须具备香港金融监管局或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和第4类牌照(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是投标人主体具有上述资质,通过持有子公司牌照则无效)。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2)联合体投标如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委托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授权代表可为联合体内任一方成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方案设计、协助申报、承销、中介机构统筹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4 - 03 - 22 09:00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 4 - 03 - 22 09:00 (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 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 4 - 02 - 29 17:00 202 4 - 03 - 07 17:00 止( 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