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津市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实施主体
- 项目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
- 范围: 津市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投资人(含运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市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已由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津发改投
[2025]2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津城投资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整合资金和投资人资金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地方财政整合资金占总投资的
15.49%,投资人资金占总投资的84.51%
,招标人为
湖南津城投资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津市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实施主体
(服务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
2.2 项目概况:
2.2.1、津市市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一期面积为 3405.3610 公顷;
2.2.2、项目估算总投资22.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整合资金3.5亿元,占总投资的15.49%;社会资金19.1亿元,占总投资的84.51%。),其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预计投资8.72亿元,生产基地改造工程预计投资2.96亿元,加工物流提升工程预计投资5.97亿元,公共服务提质工程预计投资1.65亿元,产业融合发展工程预计投资3.3亿元,项目分两部分实施建设,第一阶段计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1.88亿元,预计2026年-2028年实施,剩余10.72亿元计划2028年-2030年分步实施。
2.2.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生产基地改造工程、加工物流提升工程、公共服务提质工程、产业融合发展工程等。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0年(或7300日历天)。(起止时间以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津市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投资运营管理一体化投资人(含运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作资格要求
3.1.4
信誉要求:
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作资格要求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本项目不作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款
。
3.3
其他要求:
3.3.1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或违法等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cd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
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Ⅱ
。(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6-4213020
。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
|
电
话:
|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