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永兴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地址:
- 范围: 新建排水管道、路面破除恢复等,主排水管道管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17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永兴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永发改复
[2024]G23
号
,
建设单位
为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总投资为
5627.81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永兴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1.
2.2
建设地点:
永兴县便江街道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一期)含五处排水改造:(
1
)城北片区(永湘路大树下、沁园小区、银都物流园);(
2
)沙子江社区(惠民路与城灵路);(
3
)造纸厂至三大桥;(
4
)环新路;(
5
)薛家塘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水管道、路面破除恢复等,主排水管道管径
D500-D1600
,总长度约
7.6km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270
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
天(日历日
,下同
)
□
月
□
年
;
1.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认可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招标控制价:¥
53628677.59
元,其中建设安装工程费用¥
49133920.47
元,设计费¥
806486.85
元,预备费¥
3688270.27
元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级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给水排水
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
资格
;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
。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起
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进行注册
登记
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
电话
0735-5563066
。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
18715063426
,
QQ:321973819
。
9.4
开标注意事项
:
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
(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11
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
9.5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改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标准收取,即¥
212700.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9.6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投标担保,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永兴县龙山路
10
号
;
联
系
人:
黄和斌
;
电
话:
15173576899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一
O
七住宅小区五栋
201
;
联
系
人:
罗细奎、谭微琳、陈伟
;
电
话:
0735-8888133
、
13397553001
(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