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5-06-23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
  • 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5)000033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CYD-ZZ-2025013 4、采购项目预算:1114388.9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口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名称:包1最高限价(元):1114388.97元标的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简要技术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数量:1标的预算(元):1114388.97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30

项目详情

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中心学校 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渌财采计 [2025]000033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CYD-ZZ-2025013

4、采购项目预算: 1114388.97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1114388.97

株洲市渌口区杨得志红军学校提质改造续建工程

按谈判文件要求

1

1114388.97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质量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无在建工程;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供应商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原件备查。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5 6 30日17:00。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 202 5 6 24 6月30日每日8:3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 (株洲市天元区牛家排路111号,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施婷婷

2、电 话: 0731-28352522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中心学校

2)地  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村

3)联系人:罗光强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5973321508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日盛华尔兹写字楼708室

3)联系人:施婷婷、陈霞、刘巧燕

4)邮  编:412100

5)电  话:0731-28352522

6)电子邮箱:243089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