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新田县域)施工
- 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新田县域施工
- 项目地址: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标段
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新田县域)施工
(
项目
/标段名称
)
已由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旷山生态修
复示范工程项日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的批复(湘自资函(2024)5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
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新田县域)施工
。
2.2建设地点:
新田县内
。
2.3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矿山地质环境隐患消除工程
(削坡减载)、矿山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林草地恢复工程、I型截排水沟工程、沉沙池工程、标识警示牌工程、DN300混凝土涵管、碎石路面等。项目总投资为13996952元
。
2.4招标范围:
湖南湘江重要源流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新田县域)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
2.7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
》合格工程标准
。
2.
9其他: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保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
相应
能力。
3
.2投标人必须具备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且
处于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专业
/
技术职称和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山(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
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或土地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
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由不超过 2个独立法人组成,同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组建施工项目部,合理确定施工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就施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7)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3
.
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
3.
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承担本项目设计或监理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拟任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 5 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专职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人), 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近 6 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 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通过网络下载
的
招标文件、图纸
及
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2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
/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0
)。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
人
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03-18 09:00
。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 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 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0746-8520930
。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 ”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6.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
拾万元整(¥
2
00000.00
元)
,
由投标人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
1
)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
2
)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46-4712176
。
10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话:
|
13974690173
(经本人同意公开
)
|
电话:
|
15200989209
(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