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常德市发布时间:2025-10-10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项目地址: 临澧县
  • 规模: 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备(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具有/(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范围: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 概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是对临澧县道水河流域进行水生态保护修复。根据流域污染源识别结果、干流水环境质量沿程变化等特征,结合临澧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本项目优先针对道水干流以及紧邻道水的部分农田退水沟进行修复:(1)河滨湿地工程因地制宜在道水干流全线适宜的河滩,开展表面流人工湿地和潜流人工湿地(以表面流为主,潜流湿地仅用于尾水湿地)建设,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周边汇入的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受污染的河水进行净化。包括6#河滨湿地(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及道水河东岸湿地)。其中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主要是处置污水厂尾水,通过构建水平潜流湿地+表流湿地工艺来处理来水。结合现状地形布置配水管,并联九套潜流人工湿地,面积为38200m2,潜流人工湿地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避免被洪水淹;同时在东侧布置一组表流人工湿地,引入道水河水进入表流湿地至下游排放,面积为22000㎡;道水河东岸湿地根据现状地形情况及周边农业污水排口位置确定,在靠道水河浅滩处增设四组表流人工湿地,面积为79000㎡。(2)河口湿地工程因地制宜在道水干流全线适宜的河口,开展表面流人工湿地,对道水支流汇入的污染进行净化,削减进入道水的污染负荷。3#河口湿地(烽火乡哗溪桥河入河口南侧)。根据3#河口湿地的现状条件及河道走势,在场地由东向西布置一套表面流人工湿地系统。东侧区域的人工湿地通过在来水渠道中设置溢流堰截水至人工湿地。通过构建表流湿地的处理工艺来处理来水。结合现状地形布置配水管,五套表流人工湿14地进行串联,强化处置效果。设置表面流人工湿地面积为30800㎡。(3)生态植草沟工程针对紧邻道水干流的汇水面积较大的部分农田排水沟,开展生态植草沟建设,拦截削减农村面源进入道水的负荷。工程在佘市桥镇西排水沟,佘市桥镇殷家滩西侧支沟,佘市桥镇殷家滩支沟,佘市桥镇杨家河北侧排水沟,烽火乡观音庵社区排水沟,烽火乡刘家堰排水沟建设生态植草沟,安福街道芭蕉社区弥合沟混合污水排口,共7处,长度为12.54km

项目详情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已由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2025】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2 建设地点: 临澧县

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是对临澧县道水河流域进行水生态保护修复。根据流域污染源识别结果、干流水环境质量沿程变化等特征,结合临澧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本项目优先针对道水干流以及紧邻道水的部分农田退水沟进行修复:

(1)河滨湿地工程

因地制宜在道水干流全线适宜的河滩,开展表面流人工湿地和潜流人工湿地(以表面流为主,潜流湿地仅用于尾水湿地)建设,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周边汇入的农田退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受污染的河水进行净化。

包括 6#河滨湿地(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及道水河东岸湿地)。

其中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主要是处置污水厂尾水,通过构建水平潜流湿地+表流湿地工艺来处理来水。结合现状地形布置配水管,并联九套潜流人工湿地,面积为 38200m2,潜流人工湿地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方避免被洪水淹;同时在东侧布置一组表流人工湿地,引入道水河水进入表流湿地至下游排放,面积为22000㎡;

道水河东岸湿地根据现状地形情况及周边农业污水排口位置确定,在靠道水河浅滩处增设四组表流人工湿地,面积为79000㎡。

(2)河口湿地工程

因地制宜在道水干流全线适宜的河口,开展表面流人工湿地,对道水支流汇入的污染进行净化,削减进入道水的污染负荷。

3#河口湿地(烽火乡哗溪桥河入河口南侧)。

根据3#河口湿地的现状条件及河道走势,在场地由东向西布置一套表面流人工湿地系统。

东侧区域的人工湿地通过在来水渠道中设置溢流堰截水至人工湿地。通过构建表流湿地的处理工艺来处理来水。结合现状地形布置配水管,五套表流人工湿14地进行串联,强化处置效果。设置表面流人工湿地面积为 30800㎡。

(3)生态植草沟工程

针对紧邻道水干流的汇水面积较大的部分农田排水沟,开展生态植草沟建设,拦截削减农村面源进入道水的负荷。

工程在佘市桥镇西排水沟,佘市桥镇殷家滩西侧支沟,佘市桥镇殷家滩支沟,佘市桥镇杨家河北侧排水沟,烽火乡观音庵社区排水沟,烽火乡刘家堰排水沟建设生态植草沟,安福街道芭蕉社区弥合沟混合污水排口,共 7 处,长度为 12.54km。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指标勾选)。

(施工指标)环保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2820.6万元;

(设计指标)污染修复工程:

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2820.6万元;

2.4 标段划分: 1

2.5 工期要求: 26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5-11-15

计划合同竣工(完工/交工)日期: 2026-08-02 其中设计总工期日历天,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 工: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和环保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 招标范围

临澧县道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采购、施工,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施工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有 / (主要类型专业)且 / (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条件: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 及以上] 资质。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职称资格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行业)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4)拟任 设计负责人 具备: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及以上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 ,且无在建工程。

6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外另需配备 1

拟任 安全员 具有 具有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外,对于中小型项目主要人员不超过 2 人,大型项目主要人员不超过 4 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均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

4.3 入围业绩要求(小型项目不需要入围业绩,中大型项目需要入围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染修复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410.3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 + 50 % (规模比例)+工程类别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环保工程污染水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410.3万元的污染修复工程 + 50 % (规模比例)+工程类别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指标须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5年,技术复杂、特殊结构、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8年。)

注:(1)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应与招标项目工程类别相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工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协议书即可。

(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

(4)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4.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5 其他:

4.6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发包人要求、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老正街39号

联 系 人: 吴凡

话: 18975632588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谷丰路金地峯范S1栋6楼618室

项目负责人: 唐颗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李治 李慧贤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 15274829999

真: 0736-7710551

电子邮件: 139731789@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

址: 常德市临澧县安福街道朝阳西街

话: 0736-580781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