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9个乡镇荷鸣村等11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一期施工第三组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3
项目详情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
9
个乡镇荷鸣村等
118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四年)(一期)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
9
个乡镇荷鸣村等
118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四年)
初步设计的批复、衡农发〔
2024
〕
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
9
个乡镇荷鸣村等
118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四年)(一期)施工
。
2.2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涉
西渡镇、樟木乡、溪江乡、栏垅乡、台源镇、渣江镇、长安乡、井头镇、三湖镇
。共涉及
9
个乡镇
118
个村。
一期涉及栏垅乡、溪江乡、井头镇、三湖镇等
4
个乡镇,白水村、荷鸣村、寺松村、贞一村、上春村、东井村、枫树村、关庙村、均龙村、栏市村、三和村、东山村、龙潭村、太福村、云水村、群兴村、清潭村、遵云村、青龙桥村、晓栖村、上源村、自培村、白云村、麓园村、紫亭村、麻岭社区、富强村、河田村、溪江村、排翅村、朝日村、友谊村、金龙村、华峰村、沙溪村、富田村、石笋村、连防村、排前村、枫坳村、洋溪村、中湖村、联洋村、西村村、塘坳村、祥丰村、永安村、福兴村、南北村、檀山村、红渡村、管桥村、龟石村、龟石社区、新丰村、大波村、福城村、新阳村、新建村等
59
个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
9
个乡镇荷鸣村等
118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四年)(一期)施工
建设任务
2
万亩,其中:
新增建设
0.65
万亩,改造提升
1.35
万亩
。
项目总投资
5742
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
资金
4635.34
万元,
省级财政
资金
1106.66
万元。本工程招标规模为
5323.53
万元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
9
个乡镇荷鸣村等
118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四年)(一期)施工
的
田块
整治、灌溉与排水
、田间道路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
11
个标段
。
2.4.3
建设工期:各标段均为
120
日历天
。
|
标段号
|
实施地点
|
标段内容
|
投资额
(万元)
具体招标上限值以财评审定为准
|
|
第一标段
|
荷鸣村、寺松村、贞一村、上春村、东井村、枫树村、关庙村、三和村
|
EK01
、
QP01
~
QP02
、
EK10
~
EK13
、
HP02
、
EK14
、
HP03
、
QP03
、
QP07
、
EK02
、
EK15
、
QP05
、
EK16
~
EK22
、
EK23
、
QP04
|
469.11
|
|
第二标段
|
白水村、均龙村、栏市村
|
EK03~EK09
、
EK24~28
、
HP04
、
QP08
|
506.67
|
|
第三标段
|
富强村、富田村、友谊村、金龙村、华峰村、排前村
|
EK31~EK37
、
EK39
、
EK41
、
EK46
、
QG03
、
QP12~15
、
QP17
|
540.74
|
|
第四标段
|
河田村、溪江村、排翅村、朝日村、沙溪村、石笋村、连防村
|
BK01~BK03
、
EK29~EK30
、
EK34
、
EK38
、
EK40
、
EK42~EK45
、
EK47~EK49
、
QG02
、
QG04~QG05
、
QP09~QP11
、
QP16
|
533.51
|
|
第五标段
|
清潭村、云水村
|
QP18
、
EK14
、
QG14
|
419.78
|
|
第六标段
|
遵云村、上源村
|
EK52~EK56
、
EK64
、
QG07
、
QG11
、
QP18
|
408.87
|
|
第七标段
|
清潭村、遵云村、青龙桥社区
|
TZ
、
QG15~QG54
、
JS01~JS15
、
HP05
|
436.36
|
|
第八标段
|
清潭村、青
龙桥社区、遵云村、白云村
|
BK04~BK05
、
EK50~EK59
、
EK68~EK70
、
QG06~QG10
、
QP19~QP20
|
418.32
|
|
第九标段
|
东山村、龙潭村、太福村、群兴村、晓栖村、自培村、麓园村、紫亭村、麻岭社区
|
EK60~EK67
、
EK71~EK74
、
QG12~QG13
、
QP21~QP22
、
GX01~GX02
|
532.37
|
|
第十标段
|
枫坳村、洋溪村、中湖村、联洋村、西村村、塘坳村、祥丰村、永安村、红渡村
|
EK80~EK85
、
EK88~EK96
、
EK102
、
EK104~EK106
、
EK120~EK123
、
QG55~QG57
、
QP25
、
QG63
、
DG01
|
527.05
|
|
第十一标段
|
福兴村、南北村、檀山村、管桥村、龟石村、龟石社区、新丰村、大波村、福城村、新阳村、新建村
|
EK76~EK79
、
EK86~EK87
、
EK97~EK101
、
EK103
、
EK107~EK117
、
QG58~QG62
、
QP23~QP24
|
530.74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衡阳市衡阳县栏垅乡等
9
个乡镇荷鸣村等
118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四年)(一期)施工
分为
11
个标段
,投标人只能就此招标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多标段投标,中标标段确定方法”,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
或
“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或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
(
A
)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
(
B
)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
(
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
(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
(
A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
(
B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A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B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
黑名单
”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1
)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应为同一人。
2
)现场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
[2021]174
号)文件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
3
)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中的
1
个标段投标,如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所有标段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
投标担保
5.1
☑
(
A
)
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5.1
□
(
B
)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
: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
.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I
□
综合评估法
II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
(
A
)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
☑
(
B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734-6836949
。
11
.
联系方式
(
1
)招
标
人:
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
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
联
系
人:
翁高兴
电
话:
0734-68135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58
号珠江愉景新城
25
栋
216
室
项目负责人:
周高星
、
周
丽、
周增艳
电
话:
1
91
734912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