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

湘潭市发布时间:2022-11-01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
  • 项目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石潭镇城镇街区境内
  • 规模: 本项目长2.168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局部除外),双向两车道 ; 一)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共计长2.168公里,具体桩号为K35+832-K38+000
  • 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石潭镇城镇街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长2.168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局部除外),双向两车道。现有路面结构为:(一)K35+832-K36+140环岛路段,长0.308公里,宽7.5米-23.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二)K36+140-K36+389路段,长0.249公里,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三)K36+389-K36+417路段,长0.028公里,宽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四)K36+417-K37+768路段,长1.351公里,宽12.0米-1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五)K37+768-K38+000路段,长0.232公里,宽8.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现该项目S219线(桩号K35+832-K36+140、K36+140-K36+389、K36+389-K36+417、K36+417-K37+768、K37+768-K38+000)的路段进行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24

项目详情

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下达 2022年度第一批普通国省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18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 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潭交函〔 2022〕5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除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 外,其余部分由湘潭市养护中心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 / 湘潭县石潭镇城镇街区 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长 2.168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局部除外),双向两车道。现有路面结构为:(一)K35+832-K36+140环岛路段,长0.308公里,宽7.5米-23.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二)K36+140-K36+389路段,长0.249公里,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三)K36+389-K36+417路段,长0.028公里,宽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四)K36+417-K37+768路段,长1.351公里,宽12.0米-1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五)K37+768-K38+000路段,长0.232公里,宽8.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现该项目S219线(桩号K35+832-K36+140、K36+140-K36+389、K36+389-K36+417、K36+417-K37+768、K37+768-K38+000)的 路段进行路面 大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度

km)

工程内容

路面工程

养护

工程

1

K35+832-K36+140、K36+140-K36+389、K36+389-K36+417、K36+417-K37+768、K37+768-K38+000

2.168km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3 个月,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须知附录 1 要求 资质, 投标人须知附录 3 要求 业绩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2021年)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2020年和2021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人不接受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 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CA认证后,从 202 2 11 1 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 ,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 2 11 24 9 00 投标截止时间 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22.243.150.80:8090/zlxz/4018.jht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2 11 24 9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 2 请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 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 2 11 24 10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6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4 未按照 本招标公告 5. 2 5. 3 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肆万元 整。

6.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6.3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板块,“ 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 ”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保证保险验证码”后“申请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4 采用担保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服务”板块,“ 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 ”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担保保函验证码”后“申请担保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5 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服务”板块,“ 缴纳工程项目保证金 ”栏目内(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hqbzj/index.jhtml)找到本项目及标段(包)信息,点击“获取银行保函验证码”后点击“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为了方便随时查询保函状态,建议投标人将订单编号保存。

6.6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6.7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交通运输局网 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

附件 4: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10. 联系方式

人: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址: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 260号;

人:姚女士;

话: 0731-58218315

招标代理: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 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060101号

人:周乐婷 、陈春林(项目负责人)

话: 13187220007

箱: 774174611@qq.com

监督部门: 湘潭市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 48号

话: 0731-55558121

11.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1.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1.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1.3  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1.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 综合 一类乙级及以上公路 养护作业单位资 质证书 须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下达 2016 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 湘交函〔 2017 51 、《关于公布湖南省 2017 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 湘交函〔 2018 88 、《关于公布湖南省 2018 年度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 湘交函〔 2018 443 号)、《关于公布湖南省 2020 年公路养护资质准入认定审查结果的通知》(湘交函〔 2021 29 《关于 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的通知》 湘交 202 1 77 2号 、《关于公布 2022年第一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湘交函〔2022〕496号) 的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 1000 万元,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50%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财务状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最近一年指 202 1 年或 20 20 年,如 202 1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 20 20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业绩要求

路面工程施工

投标人近五年内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60个月,下同)独立完成过一个主线长度≥ 3 km的 级及以上等级 路面大修(含沥青砼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计算日期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3、不接受分包和联合体业绩。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 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形的;( 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格式自拟

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 评标 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提供投标截止日之前无 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 的承诺,格式自拟

4)被湘潭市及其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本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6)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202 1 年)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20 20 年和 202 1 年)评为 C级的投标人投标。

注: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1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具 公路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注册 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 B 类证 书;

4 近五年内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 60个月,下同 )独立完成过一个主线长度 3 km的 二级及以上等级 公路养护工程 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职务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务。

无在岗项目(凡通过监管平台查验出不符合条件的投标拟任主要人员,资格审查应不予通过)

项目总工

1人

1 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 专业 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2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 B 类证 ;

3 )近五年内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回溯 60个月,下同 )独立完成过 个主线长度 3 km的 二级及以上等级 公路养护工程 的施工业绩 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附件 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标准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 .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5 项规定。

1 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 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

施工组织设计: 40 25~40分)

主要人员: 25 25~40分)

技术能力: 10分 10分)

履约信誉: 15分 15~25分)

业绩: 10分 10~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 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9年版)规定的数量选择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投标人数量取值为a。当3≤a≤6时,该数量为投标人数量;当6<a≤12时,该数量为a/2+3,四舍五入取整,当a>12时,该数量取10。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分 ;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5分。

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0

满足工程基本要 求,得 8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10 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3.2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4 分。

工期保证措施

5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5 分。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5 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后期的场地恢复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2.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3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及保证措施

3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2.4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得3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支付保障措施

5

满足工程基本要求,得 4 分;切实可行且合理科学的,酌情加分,本项最高 5分。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 、确定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 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80 ,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 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80 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2.2.2(2)

主要人员

25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2.5分;每增加一条项目经理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0分,本项最多加0 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 12.5 分;每增加一条项目总工资格最低条件业绩要求的,加 0分,本项最多加0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

投标人近 10 年获得与本次招标项目主体工程专业领域 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奖项;或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 主体工程专业领域相对应的施工有关的下列资历,对应按如下类别计分:

1.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每项加 3 分,最 多加 6

2. 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加 1分,最多加 2

3. 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行业(指部级)或地方(指省级)标准的,每项加 0.5分,最多加 1

4. 获得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的,每项加 0.5 , 最多加 1

注:

1. 本项累计加分为 10 分,同一工程项目不重复加分,仅按较高分计 1 次加分。

2. 各项加分权重比例为:国家级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为 技术能力总分 (下同 60%( 省级科学技术奖项加分 比例不得超过技术能力总分的 30 % ;国家级工法为 20% ;主编或参编过国家、行业 (指部级) 或地方 (指省级)标准为 10%;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为 10%。

3. 加分项设置不得高于两档。

4.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类别为 路面 工程 。上述工程类别应当与本项目所属工程类别相对应,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路基、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

具体计分规则为:科学技术奖项按一等奖及以上 100%、二等奖70%、三等奖50%相应权重计分,如科学技术奖项有排名的 按第一名占相应权重计分 下同 100 % 第二名 70% 第三名 60% 第四名 50% 第五名 40%、第六名30% 第七名 20% 第八名及以后 10%最终计分 其中省级科学技术奖加分权重为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标准的 50%。

其中地方(指省级)标准加分权重为国家及行业(指部级)标准的 50%。

履约信誉

15

1.信用评价(2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 /分 最近第二年 /分 最近第三年 /分

AA 0.5a 0.3a 0.2a

A 0.7*0.5a 0.7*0.3a 0.7*0.2a

B 0

C 0

注:

1)信用评价分取值为 a

2)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 A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 分计。

2.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1.4.4 项的规定,得 13

3.其他履约信誉,得0分

业绩

10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 8 分;

2. 增加第 1项 类似 的业绩加 1 分,增加第 2项 类似 的业绩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5.2 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按第二章 标人须知 ”第 5.2.4.1 目规定计算。

附件 3  项目概况

一、 项目说明

1.项目位置:湖南省湘潭市 / 湘潭县石潭镇城镇街区 境内。

2.主要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二、建设条件

1. 地形与地貌简况(略) 2. 地质与地震简况(略) 3. 水文与气象简况(略) 4. 交通、电力、通信及其他条件(略)

三、建设要求

1.主要技术指标: 详见图纸。

2.工程建设规模: (一) 2022年S219线湘潭段路面大修工程共计长2.168公里,具体桩号为K35+832-K38+000。全线维持原有技术标准不变,除部分路段的路线标高因大修路面结构设计需要有所提高外,其他如路面平面、横断面等维持不变。大修后的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完善相应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路基排水等设施。

(二) 1.K35+832-K36+389路段,长0.557公里,对既有水泥混凝土基层破碎板挖换,对基层混凝土板底注浆,清灌缝,对接、裂缝贴抗裂贴做防反处理,病害处治完成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乳化沥青粘层+5厘米厚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同步沥青碎石封层+乳化沥青粘层+经病害处理后的原路面结构层。2.K36+389-K37+768路段,长1.379公里,挖除行车道(8.0米)内的既有沥青面层和23厘米厚的水稳上基层,然后铺筑C30连续配筋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乳化沥青粘层+5厘米厚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同步沥青碎石封层+乳化沥青粘层+22厘米厚C30连续配筋混凝土+原沥青混凝土路面下基层。3.K37+768-K38+000路段,长0.232公里,对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板挖换,板底注浆,清灌缝,对接、裂缝贴抗裂贴做防反处理,病害处治完成后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乳化沥青粘层+5厘米厚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同步沥青碎石封层+乳化沥青粘层+经病害处理后的原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对全线水沟全部疏浚清理,本次新增圆管涵 3道共32米。

(四)本次大修路段对既有交通标志与标牌全部利用,对既有路面标线损坏或覆盖的进行恢复,重新标画路面标线,共设置交通标线 1435.9平方米。

3.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要求

本项目工期 90 日历天;质量要求为 合格 ,无任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附件 4 随机分配标段办法

一、随机分配标段规则

1.本项目仅分为1个标段,所有投标人均处于同一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