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17
项目详情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的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
(
采购
项目名称
)进行竞争性
磋商
采购
,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
磋商采购
活动。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郴财采计
[2024] 0292号
3、委托代理编号:
YC-CZZF(GC)-2024054
3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1600000.00 元)
¨
支持
预付款
,
预付比例:
/
%
。
4、
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
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5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6、
合同履行期限:
120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方发出开工令起。
7、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
2024〕6号文件,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采购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
/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
|
1项
|
¥
1600000.00
|
¥
582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
,
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
,
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
磋商
。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
2020
】
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且
提供
无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并提供近三个月【
2024年
10
月
-2024年
12
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
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
、
获取磋商文件的
时间、地点、方式
1
、
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
:凡符合磋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通过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cz.hbncp.com.cn/#/
)
免费获取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的获取方式:
2.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网址:
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
中进行账号注册和数字证书申请。
2.2已完成审核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cz.hbncp.com.cn/#/
)
中进行
“公告”--“立即投递”--“下载文件”的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相关程序操作的供应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3、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含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郴州市政府采购(非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cz.hbncp.com.cn/#/
)
进行线上上传
。
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01月1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将被拒绝
。
3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
5
年
01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5、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自行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参加网上开标活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容量应当控制在100MB以内(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B,请联系系统客服协助解决),请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若因响应文件容量较大而影响响应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应在投递页面填写本项目磋商的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手机号码,以便顺利进行视频会议邀请通知。
七
、磋商邀请
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
www.ccgp-hunan.gov.cn)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同时
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
,
公告内容以本公告
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
八
、
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九
、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
,
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
磋商
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
可以在
获取磋商
文件之日
起
7个工作日内
,
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
[2019]
20号)规定
,在法定质疑期内
以纸质书面形式
一次性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1
、
采购人信息
(
1)
名
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2)地 址:郴州市罗家井102号
(
3)
联系人:
廖
先生
、
胡女士
(
4)
电
话:
0735-2343967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1)
名
称: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地址:
郴州市紫金嘉园公寓楼
17楼1718房
(
3)联系人:
邓女士
(
4)邮 编:
423000
(
4)电 话:0735-2269522、1
5573507860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
3)电 话:0735
-
2299020
(
4)电子邮箱:/
十
一
、其它补充事宜
1、本邀请公告选项:
█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超过¥
5820.00
元。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4、各供应商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
5、若因供应商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各供应商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响应文件,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6、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7、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平台客服电话400-112-9919,客服QQ800182906@qq.com。
附件
①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
(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
(
单
位
负
责人
)
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
单位
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人
)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②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