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阳市湘江东岸苏州湾片区城市更新及美丽湘江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5
项目详情
衡阳市湘江东岸(苏州湾片区)城市更新及
“美丽湘江”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阳市湘江东岸(苏州湾片区)城市更新及
“美丽湘江”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阳市
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衡发改审〔
2023]127号、项目代码:2312-430400-04-01-937855和衡发改审〔2023]128号、项目代码:2312-430400-04-01-963181
,项目业主为
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衡阳市湘江东岸(苏州湾片区)城市更新及
“美丽湘江”基础设施项目(EPC)
,项目总投资
约
为
97339
万
元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及银行贷款
、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市湘江东岸(苏州湾片区)城市更新及
“美丽湘江”基础设施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
;
1.
2.2 建设地点:
衡阳市湘江东岸风光带范围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片区范围新建市政道路、新增功能服务建筑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湘江东路
(龙家坪路---东二环),道路北起龙家坪路,向南与东二环路地面辅道相接,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红线宽度40米,长度1.848 千米;建设湘江东岸风光带(龙家坪路---冶金中路)等;具体以经批准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3 工期要求:
12
□
天(日历日,下同)
☑
月
□
年
;
1.4 招标范围: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衡阳市湘江东岸(苏州湾片区)城市更新及
“美丽湘江”基础设施项目(EPC)进行全过程承包, 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综合运营及运营期满后的移交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和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
1.5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采购质量标准: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 80 号令执行;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行业)
专业乙
级
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
资格
☑
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2
(
1)联合体成员可组成不超过 3 个法人单位(含 3 个)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个,施工单位不超过 2 个(含 2 个);
(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
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
(
2021)36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
4
年
2
月
27
日
起
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3
月
25
日
10
时:
00分
。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
734-8232103
。
9.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雨母山镇湘桂村城投大厦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1511685999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兆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高新区华兴街道解放大道
19号今朝大厦1810室
联
系
人:
易畅
电
话:
1
557094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