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北斗+无人机”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5-09-1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株洲市北斗无人机系统应用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2

项目详情

株洲市数据局 株洲市 “北斗+无人机”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现邀请 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 “北斗+无人机”系统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株财采计 [2025]000226号

3、委托代理编号: 2921-20250911-716

4、采购项目预算: 1853300.00元

支持 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最终按照验收后的实际飞行架次的单价进行结算)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62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1853300.00

无人机应用服务

详见 文件

1

18533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 强制采购的 ,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核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 )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 磋商文件 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者,于 2025 09 1 5 2025 09 22 全天 ,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 获取 磋商文件

() 本项目 实行电子交易, 者,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 或湖南省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 https://zhuzhou.hnsggzy.com) 获取电子版 磋商文件

()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磋商文件 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具体详见现场指示牌)

3、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具体详见现场指示牌)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 磋商文件 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 磋商文件 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 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 表示未选择。

2、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谢傲一

2、电话: 1857478475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株洲市数据局

2)地 址: 天元区神农大道 399号

3)联系人: 谢傲一

4 )电 话: 1857478475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703室

3)联系人:陈伊婷、颜招娣、黄珊

4)电  话:0731-22888766、17770908070、17770903370

5)邮  编:412000

6)电子邮箱:25286074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