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L09-B64-1、L09-B64-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南地块公区精装修工程(暂估价)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4-12-31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L09B641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南地块公区精装修工程暂估价
  • 项目地址: 项目地处梅溪湖“超级中轴”,白鹭塘路以东
  • 范围: 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L09-B64-1、L09-B64-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暂估价项目,包括精装修、园林景观、消防、暮墙、门窗、电梯、集中供能、弱电智能化等暂估价项目

项目详情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对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 L09-B64-1、L09-B64-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 南地块公区精装修工程(暂估价)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 202 4 12 31 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公告作为 资格预审 文件组成部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问题 1 资格预审公告中 “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7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请问本次资格预审需要配备技术负责人吗?只需承诺就可以吗?

答复: 1) 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7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问题 2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具体的合同内容,请问本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答复: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包括但不局限于银行转账、金融工具(包含商票、保理等)、抵房(不影响过程进度款)等形式,其中:商票支付比例为 50% ,具体由承包人决定;金融工具手续费及贴息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抵房款比例为合同额的 40%, 具体房源以双方协商为准。

问题 3 :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具体的合同内容,请问本工程合同是否有预付款?

答复:本工程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为合同额 10%

二、 本项目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资格预审开标时间 不变

三、 本次 答疑公告 作为 资格预审 文件组成部分,与 资格预审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 答疑 公告 资格预审 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 答疑 公告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