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衡阳市发布时间:2018-03-30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4-09

项目详情

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人民政府 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珠财采计【 2018】030017 ,委托代理编号: XYTC-衡-2018-03-25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珠财采计【 2018】03001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1

892231.46元 (经 珠晖区 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衡阳市珠晖区湘衡盐矿两电分离茶新村彭塘组供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具体详细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和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近三个月指2017年12-2018年2月)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 、检察院出具的 近三年 无行贿受贿查询犯罪查询结果(提供检察部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并用密封袋密封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 8 4 9 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6 号众鑫大厦 403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人民政府

址: 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

人: 先生

话: 15073435102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 6 号众鑫大厦 403

人: 女士

话: 18907342333

监督管理部门: 珠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京萍

电话: 0734—3331551

附件 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