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零陵城区段治理(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永州市发布时间:2023-10-17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湘江零陵城区段治理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2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江零陵城区段治理(第二期)工程 已由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 零水复 [2022]1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湘江零陵城区段治理(第二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湘江零陵城区段治理(第二期)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零陵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次综合治理长度 18.1km ,湘江干流以 G72 泉南高速为起点,沿湘江干流而上,直至南津渡中学为止,湘江西源以入河口为起点,沿湘江西源而上,直至新工业开发区为止,新建护岸 16.0km ,新建涵闸 3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 水利工程

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湘江西源鹿坪段护岸 2 公里,工程建设内容为埋石砼基础,砼框格及生态砼护岸等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

2.7 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1 )设计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 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处于有效期;

2 )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

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

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

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 )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3.10 依据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 的通知》(湘水办〔 2017 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 的通知》(湘水发〔 2018 28 号)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所有关键岗位人员都不能有在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 10 18 日~ 2023 10 24 18:00 时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工作电话: 0746-852093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 、投标担保

5.1 A )需递交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可采用银行子账号(网上获取)、电子保函、线下保函(即银行保函)其中一种缴纳方式,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1 17 9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 ,电话: 0746-6662529

11 、联系方式

1 )招 人: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址: 零陵区百万庄 6 号路 110

人: 黄才文

话: 15907495225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2 )招标代理机构: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雨花区华晨国际公馆 1 2301

人: 宋先生、冯先生

话: 0731-84115987  15308405982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