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衡阳市发布时间:2019-02-13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耒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19-02-14

项目详情

竞争性谈判 邀请 通知

( 被邀请 供应商 名称 )

耒阳市人民医院 耒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耒财采计 [2019]0012 ,委托代理编号: 湘智采字 [2019] 0156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从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 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请你单位 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耒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2 、采购计划编号: 耒财采计 [2019]0012

3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预算

耒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1

1098375.34

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耒阳市人民医院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 、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

3 质保期限: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4 、质量要求:合格

5 、其他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 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7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2 14 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耒阳市国贸新城公寓楼 2410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 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 2019 2 14 17 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耒阳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庞女士

话: 13575295551

址: 耒阳市城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女士

话: 0734-4262099

址: 耒阳市五一东路国贸新城公寓楼 2410

附件

资格证明 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 (项目名称及包号),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 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 、受到刑事处罚;

2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