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19-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19-05-07
项目详情
本采购项目为 实施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 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山财采计【 2019 】 000020 、委托代理编号: HNRY2019-FW-050 , 下称“本项目” ) , 项目授权主体为 衡山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 代理机构为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 项目
1.2 、项目概况:
1.2.1 、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实施总规模 1.26 × 10 4 m ³ /d 。其中: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实施规模 0.5 × 10 4 m ³ /d ,近期( 2020 年)建设规模为 1.0 × 10 4 m ³ /d ,远期扩建规模 1.0 × 10 4 m ³ /d 达到总规模 2 × 10 4 m ³ /d ;衡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实施规模 0.76 × 10 4 m ³ /d 。
2.2.2 、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实施管网总长度约 65057m 。其中: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配套建设的管网总长 17355m ,污水主干管管径 DN400-d1000 ;衡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47702m ,管径主要为 DN300 ~ DN500 。
1.3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0158.80 万元。
1.4 、采购内容:衡山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合作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
1.5 、合作期限: 30 年【含建设期: 2 年(其中,开云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期 1 年,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期 2 年)】。
1.6 、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BOT 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SPV ),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优化)、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合作期限到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衡山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7 、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1.8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25% ,由衡山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出资占比为 10%:90% 。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2 、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2.1 、申请人基本资质条件:
2.1.1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4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4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或者近半年内(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4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 2018 年 11 月 -2019 年 4 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 4 )提供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 、申请人特定资质条件:
2.2.1 、社会资本 2018 年度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以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2.2 、 社会资本具有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提供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
2.2.3 、近 5 年内,社会资本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 1 个建设 规模不低于 1.0 × 10 4 m ³ /d 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施工经验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资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署时间为准) ;
2.2.4 、 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1 、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2 、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3.4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和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申请人基本资质条件和 申请人特定资质条件 2.2.4 条款 ;
2.3.5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2.3.6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原则上不得变动。
3 、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3.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入围法。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从 2019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7:00 时起至 2019 年 5 月 7 日下午 17:00 时止 ( 北京时间 )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登录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及成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视同报名不成功(以投标截止时间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显示的下载文件单位为准),其投标无效;
4.3 、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400 元 /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审查
5.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价室 1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4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
5.5 、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6 、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向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7.3 、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及采购邀请书。未收到采购邀请书的申请人则不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衡山县县政府院内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734-581258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420 号华升大厦 19 楼
联系人:牙敏、罗娴
电话: 0731-84121448 、 89675059
传真: 0731-84121438
邮箱: 95714610@qq.com
监管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0734-58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