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 项目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8
项目详情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项目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标段名称)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项目名称)已由
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冷区发改投【
2023
】
6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补助资金(
45%
)及项目业主自筹(
55%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
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土地面积
1209
亩,主要包括平整土地、田埂修筑;灌水渠;机耕路等工程。 工程预算
331.79
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投融资创新)
331.79
万元;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按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财政补助资金约
1600
元
/
亩
(
以中央、省市实际到位标准为准
)
拨付需等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出具结算财评报告后予以拨付,自筹资金也需等项目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出具结算财评报告后予以拨付。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需约定工程款拨付方式。
2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须签订施工合同,未签订合同的,将依法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
、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按
5000
元
/
天处以违约金;
4
、中标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
试行
)
》(湘农发〔
2023
〕
34
号)文件要求:为承建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
或
“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或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
(
A
)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
(
B
)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
(
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
(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
(
A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
(
B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A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B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
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注:施工单位须满足招标公告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联合体成员可以是施工单位或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或农业服务公司等。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3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
黑名单
”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3.10.1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10.2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外省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10.3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 998 0000
。根据永州市交 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工程电子标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次招标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3
年
12
月
01
日
~
2023
年
12
月
28
日
09
:
30
时
止(北京时间)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台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 998 000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
投标担保
5.1
☑
(
A
)
需递交投标担保:
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00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
形式三: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5.1
□
(
B
)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8 09: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
.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I
□
综合评估法
II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
(
A
)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
☑
(
B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和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46-8219267
、
0746-8219997
。
11
.
联系方式
(
1
)招
标
人: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经济合作社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春光村
联
系
人:
莫海英(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153863169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明鑫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远县泠江东路
88
号二楼
项目负责人:
蒋立萍(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电
话:
19873666768
、
177002726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7701001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