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郴州市发布时间:2024-04-1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1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 2023】16号 文件批 建设, 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 北湖区 天湖周边区域和华塘镇西河沿线 7 个乡村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按四级公路 (I类)设计,设计速度15km/h,道路长0.935Km,路基宽度6.5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 1-16 米空心板桥梁1座;新建界碑10块;购置成品生态厕所1套;维修生态厕所4处;新建标识标牌364个;新建垃圾收集池2个;新增垃圾桶 24个。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佰肆拾陆万叁仟伍佰陆拾柒元整(¥:9463567.00元)

2.4 招标范围: 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 : 交工验 的质量 合格及 竣工验收 质量评定 格及以

2.6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 1 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 1 个合同段,详见附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程类别

长度( KM)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 (含部分市政工程)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 桥梁涵洞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0.935KM

郴州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含界碑、生态厕所、标识标牌、垃圾收集池、垃圾桶),具体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 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同时 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同时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并具有 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C类)。 项目经理、项目 总工 、专职安全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近六个月( 202 3 11 -202 4 4 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企业近五年内具有 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近5年(20 19 5 1日至202 4 4 3 0 )内独立完成过单 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1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1公里 的四级 公路 (I类)及以上等级 沥青 混凝土 路面的 公路工程 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含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 利益相关人或 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级及以下 连续 年( 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 第一年 )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 最近第三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 第一年 指的是 2020 年、 2021年、2022 )

3.7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 名单 “信 h tt p : // ww w . c r e d i t c h i n a .go v . c n / 中被列入失信被 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 4 4 18 日起 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 g zy.czs. g ov.cn / 网上下载 / 标文件 图纸及 程量清 网络下 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 行踏勘。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4 5 10 09 3 0 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办事系统(网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 4 5 10 10时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各投标人自行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

5.4 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3 楼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8 开标室。

5.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拾万元整(¥ 10 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 5 10 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2 )采用电子保函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 拾万元整(¥ 10 0000.00 元),电子保函应包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

3 )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0735-2369518。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北湖区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 目接受 关行政 管部门 其委托 投标监管 构监督 投标 督机构 郴州市北湖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 0735-2299605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0.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10.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5应及时关注电子化交易系统评审过程,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第二信封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二信封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6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方式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7 招标代理费为:最高限价人民币 叁万柒仟伍佰叁拾 元整(¥ 37530 .00元),由 中标人支付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竹叶冲路 16号

联系人: 陈跃清

话: 0735-23453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 1718房

联系人 周彤、周江旭、曹永煌

话: 18673507150、0735-2269522

箱: 6729760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