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大通湖流域塞阳运河阳罗宝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 项目名称: 益阳大通湖流域塞阳运河阳罗宝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4
项目详情
益阳大通湖流域塞阳运河阳罗宝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益阳大通湖流域塞阳运河阳罗宝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PC)
已由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沅发改核【
2023】4
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
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益阳大通湖流域塞阳运河阳罗宝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EPC)
;
2.2 建设地点:
沅江市
;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左侧预制块护岸
1882米、右侧预制块护岸1880米、马尼拉草皮同护坡6211平方米、新建下河梯步21处、砖砌菜地围挡307米、桥梁外表面粉刷修复
672平方米、防撞栏杆109米、桥头破损路面修复350平方米、杂树清除420株、水深植物、垃圾悬浮物打捞清除4720平方米、挖泥清淤15056平方米、清除地被植物14844平方米等的工程内容。
2.4 工期要求:
360
☑天(日历日,下同)
□
月
□
年
;
2.5 招标范围:
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输出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各阶段设计精度和深度均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环境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账户未被冻结。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由牵头单位派遣,
可与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
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可与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拟任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
[2020]208号文件标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
设计负责人不包括在内
)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
3个
月份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以联合体协议确定的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月
30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01
月
24
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1919616456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沅江市琼湖西路新华园三楼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电
话:
151073882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宝基广场
A1栋1921室;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电
话:
1990737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