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三、四、五、六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5-09-17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三四五六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以西,万家丽路西延线以南,长花路以东,为盛路
  • 规模: 准)。。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484656m²; 工程规模X(大)型;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
  • 范围: 项目包含科创港校区第二组团(学生宿舍3-6号栋及田径场)、第三组团(公共教学楼、食堂后勤附属用房一)、第三组团(校园道路工程)、第四组团(图书信息中心)、第五组团(测试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电子技术与机器人创新研究中心、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科创中心、量子效应及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未来技术研究创新中心及会堂)、第六组团(分子科学与工程创新研发研究中心)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 概况: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用地面积约为89353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本次招标范围第二、三、四、五、六组团总建筑面积约48465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预估>2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预估>50,≤80米

项目详情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三、四、五、六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三、四、五、六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三、四、五、六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第51次会议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师范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 ,招标人为 湖南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第二、三、四、五、六组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以西,万家丽路西延线以南,长花路以东,为盛路(原花塘路)以北

2.3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师范大学科创港校区,用地面积约为893533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8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本次招标范围第二、三、四、五、六组团总建筑面积约48465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预估>2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预估>50,≤80米。本项目招标勘察设计费金额为1428.83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规模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484656m²;

工程规模X(大)型;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 30 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5-10-10 ,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 2025-11-09

2.6招标范围: (1)勘察:按国家规范完成详勘工作,提交合格勘察报告(含审查配合)及后续服务,勘察工作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要求,通过评审。(2)设计:按国家规范完成总图设计、方案设计及建设项目单体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及政府职能部门审批要求,通过评审。(3)设计统筹服务:科创港第一至第六组团部分建设项目的设计统筹和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甲级]) 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勘察负责人 具备

具有岩土工程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242328m ²的建筑工程 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2 )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3 )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4 )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 1-2 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 1-2 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湖南师范大学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 黄凯平

话: 0731-88872681

真: /

电子邮件: 85072574@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项目负责人: 李玲汝

项目组其他成员: 罗成、傅裕文、黄昊文

话: 0731-85135397

真: 0731-85135397

电子邮件: zbsanxiang@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址: 长沙市岳麓区湘麓金座西栋5楼

话: 0731-887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