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娄底市娄星区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本项目各标段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19
项目详情
娄底市娄星区 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第二次) 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娄底市娄星区
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娄底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农发【
2023
】
65
号、娄农复【
2023
】
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娄底市娄星区农业农村局(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娄底市娄星区
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用输配电等工程。经过财政评审后的项目投资额为
1687.31
万元(其中暂估金额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工作方案》(湘农发
[2023]5
号)、《娄底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核准娄星区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批复》(娄农复
[2023]8
号)文件精神,投融资创新项目(任务
0.11
万亩,经评审后资金
324.61
万元)不需要公开招标。),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1)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2)
标段划分:娄底市娄星区
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布置情况进行合理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
5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和建设地点如下:第
1
标段:建设地点为蛇形山镇景德村、龙潭江村、丁祝村,招标控制价为
279.01
万元;第
2
标段:建设地点为蛇形山镇新红村、新连村、嘉谟村,招标控制价为
321.82
万元;第
3
标段:建设地点为蛇形山镇越新村、坝塘村、檀凤村,招标控制价为
234.54
万元;第
4
标段:建设地点为水洞底镇文建村、撑田村,招标控制价为
258.64
万元;第
5
标段:建设地点为水洞底镇撑田村,招标控制价为
268.69
万元;
(3)
计划工期:
本
标段
(
二标段
)
工期为
1
0
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湖南省智慧住建云
”
或
“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
或
“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
”
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
(
A
)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
(
B
)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
(
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
(
B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
(
A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
(
B
)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A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
(
B
)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
黑名单
”
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1
本项目将严格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
2021
】
174
号)执行,对每个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实行人脸影像识别考勤,具体文件附招标文件后,请各投标人阅知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
4
年
01
月
26
日
~
202
4
年
02
月
19
日
17:
3
0
时
止(北京时间)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网 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平台(网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4009980000CA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许工(电话
0738-6371187 QQ2713257330
);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
17773881515 QQ179983564
)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
投标担保
5.1
☑
(
A
)
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2
月
20
日
09
:
0
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6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见电子显示屏幕)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
.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I
□
综合评估法
II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
□
(
A
)
招标人定于
(具体时间)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时间)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
☑
(
B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娄底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0738-8312108
(
http://nyncj.hnloudi.gov.cn/
)
。
11
.
联系方式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99
号创富大厦
601
电子邮件:
16328583@qq.com
注:
1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全省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不纳入评审因素计分,此项统一计
4
0
分。
2
、本次招标代理费按娄星政办发【
2020
】
8
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
本项目第二标段第一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开评标费用和本次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开评标费用按实计取,均由本次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