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怀化市城东新区经投美寓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 范围: 商业、住宅 、公寓、酒店 、配套 用房、配套商业、公厕、垃圾站、社区用房、围墙、挡土墙、停车场、景观绿化其他附属工程、智能系统 、监控系统、标识标牌、配套用房、装饰装修工程等 ;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或房屋营销策划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8
项目详情
怀化市城东新区经投美寓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EPC+O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怀化市城东新区经投美寓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EPC+O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
号
怀化市城东新区经投美寓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变更备案证明
2410-431202-04-01-566758
,
建设单位
为
怀化市经投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
58000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怀化市城东新区经投美寓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EPC+O
;
1.
2.2
建设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组团雪峰大道北侧、江秀路西侧、华美丽家东侧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1.
经投美寓总用地面积约
64.9
亩,总建筑面积
92428.51
平方米,单体建筑共
7
栋,其中
1#
栋经投大厦,
2#
栋人才租赁用房,
3#
、
4#
、
5#
、
6#
栋住宅楼,
7#
栋幼儿园,
1
层地下车库,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业、住宅 、公寓、酒店 、配套 用房、配套商业、公厕、垃圾站、社区用房、围墙、挡土墙、停车场、景观绿化其他附属工程、智能系统 、监控系统、标识标牌、配套用房、装饰装修工程等;
2.
周边配套设施为新建道路
3
条,其中新街路道路宽
42m
,长
1.3km
;支路六道路宽
16m
,长
0.57km
;江秀路道路宽
36m
,长
0.9km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总工期
873
天,其中
:
施工图设计
155
日历日
(
其中包含施工图设计
60
日历日,施工图审查
50
日历日,施工图预算编制
45
日历日
)
,施工工期
718
日历日
(
其中
4#
、
5#
楼施工工期为
365
日历日,需达到交付使用,施工工期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
)
,周边配套设施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
(
施工工期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
天
(日历日
,下同
)
□
月
□
年
;
1.4
招标范围:
怀化市城东新区经投美寓及周边配套设施项目
EPC+O
。
(
1
)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完成项目
建筑、结构、电气、弱电、给排水、通风、
消防、人防、景观、幕墙、
绿色建筑、节能
、
智能化
、
三网融合
、基坑支护、
地下室
(
含桩基
与基础
)
、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含门窗、电梯、采光井、护栏、大门、围墙、
充电桩、光伏
等专项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室外绿化工程
(地下室外墙侧壁及地下室顶板种植土)
、室外电气工程
(
含景观、道路亮化
)
、室外弱电工程
(
含门禁、监控、语音对讲
、道闸
等
)
、室内室外标识标牌
(
含地下室
及道路停车位画线
)
、
抗震支架
、装饰
装修
工程
(
含地下车库交通导视
)
、物管用房装修、非机动车棚、充电桩、室外综合管网、
室外排水、
给水、
1#楼经投大厦
一
层
大
堂
及
9、10、11层
(室内、公区含走道)
精装修
;
2#、5#
楼
整栋
精装修拎包入住
,
精
装修标准
及内容以
交付要求
为准
】
等
设计及周边道路配套的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
化工程
等该项目建
设
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并对审批备案的施工图编制预算
(
预算报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
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
含预算
)
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上述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满足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
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及各阶段新产生的设计工作均包含在内,报批、报建、报建图变更、总图变更等
(因总包单位原因)
相关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且因设计工作不满足甲方需求所产生的施工图审查费也包含在内,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不另外计取费用
)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地勘报告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根据中标金额限额(不含设计费和暂列金额(预备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获得施工图审查报告;
完成
预算编制;应参与项目施工过程,对施工中涉及设计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完成设计方应尽的后续服务工作
。
(
2
)
施工部分:
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
设计范围建筑、结构、电气、弱电、给排水、通风、
消防、人防、景观、幕墙、
绿色建筑、节能
、
智能化
、
三网融合
、基坑支护、
地下室
(
含桩基
与基础
)
、配套设施及配套工程【含门窗、电梯、采光井、护栏、大门、围墙、
充电桩、光伏
等专项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室外绿化工程
(地下室外墙侧壁及地下室顶板种植土)
、室外电气工程
(
含景观、道路亮化
)
、室外弱电工程
(
含门禁、监控、语音对讲
、道闸
等
)
、室内室外标识标牌
(
含地下室
及道路停车位画线
)
、
抗震支架
、装饰
装修
工程
(
含地下车库交通导视
)
、物管用房装修、非机动车棚、充电桩、室外综合管网、
室外排水、
给水、
1#楼经投大厦
一
层
大
堂
及
9、10、11层
(室内、公区含走道)
精装修
;
2#、5#
楼
整栋
精装修拎包入住
,
精
装修标准
及内容以
交付要求
为准
】
等及
周边道路配套
的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
等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要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
(
3
)
采购范围
:
包括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
。
(
4
)运营部分: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至少需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或房屋营销策划等(
2
)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
)运营投标单位须承诺兜底销售完成本项目可售房源的
40%
(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人须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
7
天内签订单独的委托运营销售合同且须在签订合同之前交纳兜底销售保证金
3000
万元。(
4
)本项目主要规划建设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
47.39
亩
,
总建筑面积
92428.51
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
7896.74
平方米,容积率
2.294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5.32%
。在
30
个月的委托运营销售期内就本项目的可售房源兜底销售
40%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1.5
招标编号:
2025-CZ-0014
;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同时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两类设计资质中任一项资质:
①
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
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一
级
(
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壹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时,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
、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
[2020]208
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3
、运营部分:(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至少需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或房屋营销策划等(
2
)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
)运营投标单位须承诺兜底销售完成本项目可售房源的
40%
(承诺函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
5
年
2
月
19
日
起
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
登记
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0745-2557997
。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怀化市经投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怀化市经投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卢女士
;
电
话:
0745-2557950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B10
栋
406
室
;
联
系
人:
曾女士
;
电
话:
19186794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