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5-05-0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项目详情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名称)的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渌财采计【 2025】0000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TJ-ZZ-20250424

4、采购项目预算: 3975202.0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工程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8月底竣工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预算金额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1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1项

3975202.07元

3975202.07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环保工程或生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并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4年 11 月至 2025年 4 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无在建项目。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5、授权委托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

3.6类似工程业绩:1个 考核期限:供应商近五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 1825天)承担过1项已完工环境整治项目或土地复垦项目或地质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的类似业绩,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计算。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招标公告截图、中标结果公示(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本项目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

7、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6)公司近 6个月(2024年1 1 月至 2025年 4 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

7)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材料清单;

8)信用信息查询官网截图;

9)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授权委托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均须是亲笔签名。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15 17: 0 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湖南天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一楼),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 0 0(节假日除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采购人信息

1) 称: 株洲市渌口区古岳峰镇人民政府

2)地  址: 株洲市渌口区 古岳峰镇

3)联系人: 唐磊

4)邮  编: 412100

5)电  话: 13786372524

6) 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 湖南天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株洲市渌口区福兴江南 4栋1201

3)联系人: 马伟、吴秉宏

4)邮  编: 412000

5)电  话: 15292102292

6) 电子邮箱: 513366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