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0-12-1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范围: 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707号 3、采购项目编号:1067234-20201210-2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序号:1包名称: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简要技术要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12-24

项目详情

衡阳师范学院 (采购人名称)的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 )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交证明材料 参与资格 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 [2020]003707

3 采购项目编号 1067234-20201210-27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1100000.00

15800.00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2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 供应商资格声明 ( 格式 ) 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4 、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 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费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近三个月”指 2020 5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 )。

5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页查询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邀请函第四条规定 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12 24 15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非标 2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八、疑问及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19 20 )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衡阳师范学院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 16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0734-8484948

编: 421002

电子邮箱: 992865937@qq.com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晓霞街 36 号文翰花苑 G 506

联系人:惠女士

编: 421000

话: 0734-8141446 15386012510

电子邮箱: 2591956069@qq.com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 ( 格式 )

供应商资格声明 ( 格式 )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 项目名称 ) 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 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 单位 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 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 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 、我 单位 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 、与我 单位存在 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 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 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 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附件 2-2 ,原件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四:营业执照

附件五 : 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附件六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七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单位在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